本報北京12月20日訊 記者朱劍紅報道:2007年元旦、春節臨近,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做好“兩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要適當控制出臺政府提價措施。“兩節”期間,政府管理的涉及群眾基本生活的價格,要避免出現集中提價和漲價幅度過大。在調整增加居民支出的生活必需品和基本服務價格時,要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體的生活,確保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不因價格調整而降低。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糧油市場供求和價格的變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糧油供應和市場穩定工作。認真做好“兩節”期間糧油、副食品、煤炭、液化氣、交通運輸、旅遊參觀點等價格和收費的監測。要重點對城鎮大型糧油批發市場、超市和農副產品市場糧食價格進行巡查,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要著力規范運輸企業價格行為;要保持旅遊參觀點門票價格的穩定,嚴厲打擊旅遊、餐飲等行業的價格欺詐行為。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芳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