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個稅申報細則出臺,年收入超12萬者需于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自行申報。逾期不報情節嚴重的,可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兩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個稅自行申報 如何盯緊年薪超12萬元納稅人?
個稅申報可網上進行
納稅人採取網上電子申報方式的,可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www.tax861. gov.cn)直接辦理納稅申報。
網上電子申報包括自行網上申報和集中代理網上申報。
納稅人無法採取網上電子申報方式的,可採取挂號信函方式進行郵寄申報或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採取郵寄方式申報的,應在信封上注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字樣。納稅人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可到主管稅務所或納稅服務大廳等場所辦理納稅申報。
明確年收入計算內容
北京地稅在細則中明確,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這11項收入的總和,超過12萬元的人需進行申報。其中所有的收入所得都是按照扣除納稅額度1600元以前的原始所得來計算。
申報無需身份證復印件
對于除開國債收入、保險賠償、及國家發放的補貼、津貼以及三險一金等收入之外,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應準確、完整填報《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稅務機關將從申報表中取得有關個人身份信息,為節約資源起見,納稅人可不再單獨報送身份證復印件。
稅務機關依法為納稅人的納稅申報信息保密,並對已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建立電子納稅檔案。
“希望申報手續簡便” 張先生在崇文區一家通信公司工作,年收入超過12萬元,屬于應該進行個稅申報的人群。張先生得知自己需要進行個稅申報時,第一反應就是嫌麻煩,他工作繁忙,最希望的是申報手續簡便。 地稅局回復:市民可選取網上申報、持號信申報和直接到稅務機關申報三種方式。 “監控白領放松真富豪” 在海淀某網絡公司任主管的韓先生認為,自己一直依法納稅,單位已經代替年收入超12萬者進行了申報,稅務部門已經掌握這些人群資料,再次申報感覺只是給地稅部門處罰個人偷漏稅一個憑證。 韓先生還指出,將年收入12萬劃定為申報的界限並不合理,他認為在北京這樣的大都市,年收入12萬只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白領”,並非真正的富人階層,由于目前的監控是通過單位代替員工申報進行的,而真正的富豪很少是通過單位工資取得收入。要求個稅申報是將監控目標對準了白領階層,而放松了真正應該嚴格納稅的富豪。 地稅局回復:地稅部門對年收入超12萬人群個人資料有登記在冊。 [鏈接] 北京:年收入超12萬者逾20萬人 昨(30)日,北京市地稅局副局長郝碩博接受本報專訪,對北京市個稅自行申報細則進行解讀。郝碩博稱,北京市年收入超12萬的人數是20余萬,地稅部門對年收入超12萬人群個人資料都登記在冊。 不過郝碩博坦言,由于目前法律方面的不完善,對純民間資金流轉尚難監控。 來源:新京報
編輯: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