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孫玉波)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27日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雙方將依法加強對醫療廣告的監管,集中清理整頓醫療機構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行為。
據介紹,國家工商總局將加大對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檢查和監測,依法從重查處違法醫療廣告;加強對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加強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共享,建立違法醫療廣告案件的協調、移送、查辦機制。
同時,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從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組織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集中清理整頓醫療機構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行為。對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進行重點執法監督,對違法違規執業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為了從根本上規范醫療廣告發布行為,國家工商總局與衛生部重新修訂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對醫療廣告審查、醫療廣告內容等做出了明確規定。修訂後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將于2007年1月1日起實施。
辦法強調,醫療廣告不得出現以下八項內容,即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的;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的;淫穢、迷信、荒誕的;貶低他人的;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的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據統計,2005年中國醫療廣告年經營額達76億元,在商品類別廣告經營額中居第六位。醫療廣告中虛假違法宣傳問題也日益突出,2005年至2006年前三季度,全國共查處違法醫療廣告1.1萬余件。
來源:新華網
編輯:芳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