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險法明年初提交人大 預計07年底通過修訂案

時間:2006-11-27 11:09   來源:

 
 
    保險法是保險業發展和監管的基本準則,我國保險法第二次修改工作自2004年10月正式啟動以來,一直為國內外人士所關注。據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楊華柏透露,國務院法制辦正在考慮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由保監會起草的《〈保險法〉修訂草案建議稿》,若進展順利,則今年底明年初就可如期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樣預計最快2007年底可通過修訂案。

    現行保險法從風險防范的角度出發限制了保險資金運用的范圍。但隨著保險市場規模日益擴大,快速積累的保險資金因運用渠道狹窄而成為保險業發展的瓶頸。

    楊華柏介紹,修訂草案將近幾年國務院批準的新增投資渠道上升為法律,並進一步拓寬投資范圍。比如將原規定的“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改為“買賣有價證券”,並增加了不動產這一新的投資領域。同時,出于資金運用安全和穩健的考慮,修訂草案明確了由保險監管機構制定資金運用的管理辦法。

    針對當前實踐中出現的保險公司的企業年金信托管理業務、第三方管理型健康保險業務等均未在保險法中作出規定的不足,楊華柏表示,此次保險法修訂草案借鑒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授權保險監管機構根據社會經濟和保險行業發展的實際需要,核定保險公司從事養老金管理等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另外,此次修改還將解決保險合同法中一些不合理問題,內容涉及保險利益的界定、保險當事人如實告知義務和明確說明義務以及責任保險問題等等。總的來說,此次保險法修改是一次全面的修改,涵蓋了保險合同行為、保險經營和保險監管等各方面。此外,修訂草案還設專章對保監會的職能作出了明確規定。
 
來源:北京商報

編輯: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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