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依法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力度

時間:2010-11-25 14:25   來源:人民日報

  三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準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準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了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的要求。這是中央在全面分析當前價格形勢和物價上漲原因的基礎上,為穩定消費價格總水準、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確定的一項針對性很強的政策措施。

  近段時間以來,以農産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種種跡象表明,一些遊資和不法經營者採取欺詐、串通、哄抬、囤積等不正當手段操縱相關商品價格,是一些農産品價格上漲的直接推手。上半年綠豆價格快速上漲的背後,就有多家綠豆經營企業串通漲價的魅影;目前柴油供應偏緊,經營者違規突破政府定價的行為時有發生,有的經營者甚至採取不開票、不做賬、不結算等手段規避監管;棉花收購也遭遊資惡性炒作,無照收購、無證加工現象較為突出,一些收購企業不具備相關準入資格,卻大肆搶購哄抬價格。其他領域的價格違法行為也呈多發態勢。這些違法違規行為推動了相關商品價格的上漲,背離價值規律和真實的市場供求關係,任其發展必將危害相關行業的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破壞市場機制運作,擾亂正常市場經濟秩序,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

  為了整肅市場秩序,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國務院《通知》要求,一方面要健全價格監管法規,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價格壟斷執法,重點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惡性炒作事件,維護市場和價格秩序。各地方各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採取果斷有力的措施,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故意誇大供需矛盾,捏造、散佈農産品受災減産等虛假資訊,製造市場緊張氣氛的行為;自買自賣、內部倒手,製造交易假像的行為;大量囤積供應緊張的商品拒不銷售,造成市場脫銷惡意推高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操縱電子交易市場價格,推動現貨價格上漲的行為;利用工作會、聯誼會召集同行合謀集體漲價的行為;經營者之間互相通報漲價資訊,並採取默認一致的方式實施價格卡特爾的行為;以及行業協會以資訊服務為名,組織協調經營者集體漲價的行為,等等。同時,要加大制裁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依法懲處,絕不讓違法經營者在經濟上得到好處。對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影響極壞的典型案件,除給予經濟處罰之外,還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保持對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堅決剎住這股惡性炒作和亂漲價之風,向全社會表明各級政府依法規範市場秩序的決心和信心。

  隨著各項監管措施不斷完善,監管部門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一些遊資和不法經營者的惡性炒作、操縱價格行為可能更加隱蔽化和多樣化,給價格監管設置新的障礙,提出新的挑戰。各地方各部門特別是價格監管部門要與時俱進,進一步強化監管力量,完善監管機制,豐富監管手段,提高監管能力,探索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新形勢、新特點的監管方式,切實履行好監管市場價格行為、規範市場秩序的職責。對惡性炒作和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態度要更堅決,行動要更果斷,措施要更得力,讓惡性炒作和價格違法行為無處藏身,為保持消費價格總水準基本穩定,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做出新的貢獻。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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