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展發放2.4億購房券遭質疑:領券的多用券的少

時間:2009-04-17 15:33   來源:人民日報

四月十六日,在南京春季房展現場,一名南京市民剛剛領到購房消費券

 

四月十六日,在南京春季房展現場,一名南京市民剛剛領到購房消費券


    核心提示

    南京市4萬張共計2.4億元購房消費券免費發放的消息一經發佈,就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購房券是由誰發放的?用購房券買房好不好用?這是不是政府救市?公眾對購房券持什麼態度?請看本報來自購房券發放現場的報道。

    領券的市民排起長隊

    2.4億元購房券免費發放,每人可領面值1.2萬元

    4月16日,南京乍暖還寒。在春季房地産交易會展館前,市民們排起6條長龍——房交會組委會印製的4萬張、共計2.4億元購房消費券正在此免費發放。

    年近花甲的楊中良和老伴早早趕到購房券發放現場,“我們給兒子看好了兩個樓盤,打聽到它們都能使用購房券,所以就趕早過來領了。”

    南京此次發放的購房券由該市房交會組委會印製併發放,每套券包括1000、2000、3000元面值各一張。人們憑身份證每人可領取兩套,即每人可領取面值1.2萬元的購房券。購房券使用的有效期到4月30日。

    工作人員介紹,8時開始,就有市民趕來領取購房券了,9時左右開始進入高峰,人們源源不斷而來。直到記者11時左右離開,仍然有不少市民在排隊領券。

    領券的多,用券的少

    多數樓盤收券額度低於5000元,有的甚至只有一兩千元


    雖然每人最多能領1.2萬元的購房券,但記者在各樓盤公示的用券優惠上看到,多數樓盤承諾接收購房券的額度在3000至5000元左右,有的甚至只有一兩千元,超過10000元的基本是總價逾百萬的大戶型或者別墅類項目。

    組織方對購房券拉動消費的作用態度樂觀。其負責人表示,南京目前成交的商品房套均約在80萬左右,按照5000套購房券被使用計算,購房券大約可以拉動40億元的商品房銷售。

    按照這個比例,4萬套購房券中約有1/8得到有效利用。而記者觀察到,市民領券的多,用券的少。

    “究竟這個券在買房時能抵用多少錢,我們心裏也沒底。”楊中良説。與楊中良夫婦的有備而來相比,不少人則純粹抱著來看看的心理。雨花臺區居民黃先生父子各自領了兩套購房券,但是對有效運用不太樂觀:“沒有指望這個券能省多少錢。”

    “幾十萬的房子,用購房券能便宜兩三千元,這沒啥意思。”建鄴區居民張大新在展廳轉了一圈,無奈地搖了搖頭。“不管怎麼説,發購房券總比不發要好。實惠不一定大,但總歸會有些實惠”,楊中良和老伴則比較樂觀。

    南京財經大學經濟學系副研究員盧映西對發放的這2.4億元購房券不以為然,她認為,購房券的促銷作用與購房券的總面值無關,關鍵在於持券消費者實際購房時折算的房價折價率,折價率越高,對消費者的吸引力自然也越大。如果持券購房的實際折價率微不足道,像這次多數樓盤實際只優惠了一兩個百分點甚至更低,那麼發放購房券就失去了現實意義而徒具象徵意義了。

    購房券能否客觀上起到拉動房地産消費的作用?記者採訪的多位專家均表示不太樂觀。

    “發券實質上是降價”

    發放購房券是“開發商讓利”,不是政府行為


    與杭州等地的消費券、旅遊券等由政府發放不同,南京此次房交會雖然由市政府主辦,購房券也是以房交會組委會名義發放,但南京市房産局明確表示,發放購房券並非政府行為,而是市場行為,是企業讓利老百姓。房産管理部門認為,對發放購房券“應該給予肯定和鼓勵”。“我們鼓勵房地産企業在正常優惠之外再進行額外優惠,更多地讓利給消費者。”

    發放購房券活動的主要組織者則表示:“我們的出發點主要是為老百姓省錢,發購房券等於由我們活動方代表消費者與開發商集體砍價,為老百姓爭取盡可能多的讓利。”

    “既然購房券的實質就是開發商讓利,那麼不妨直接降價,何必搞個購房券的噱頭呢?”面對市民的質疑,活動負責人表示:“購房券所爭取來的讓利是額外的,持券的消費者在開發商正常優惠之外還可以享受額外的優惠,這都是開發商承諾過的。”

    “名義上是發券,實質上是降價”,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葛揚這樣評價購房券的實質。葛揚認為,南京發放的購房券並不是政府補貼,那麼購房券帶來的實惠實際上就是靠開發商的讓利。在當前房地産市場有回暖跡象的情況下,房地産企業對直接讓利的形式心有不甘,而通過購房券形式讓利則會顯得體面很多。因此,購房券實際上是房地産企業的一種促銷手段。

    政府能否發放購房券

    專家認為,不能用財政的錢托房市


    楊中良終於從他看好的樓盤那裏得到喜訊,他可以使用1萬元的購房券。“購房券幫我們省了不少錢,要是政府再能幫一點就好了。”

    前段時間,一些地方政府發放了各種消費券,用於刺激消費。那麼,在當前擴大內需的宏觀背景下,購房券能否像其他消費券一樣由政府發放?

    專家對此基本持否定態度。盧映西説,政府發放消費券或直接發錢,有調整各階層收入分配的功能。因此,政府資助應該針對經濟上最困難的群體,對該群體的住房需求,也應以推出廉租房為主。政府專門針對商品房領域發放消費券,是不可行的,因為買得起房的人肯定不是最困難群體。

    葛揚認為政府發購房券不可行的最主要原因,是政府不能損害納稅人的利益,“用財政的錢去為房地産托市,對眾多納稅人而言必然有失公平”。

    南京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劉東從去年底就撰寫文章主張由財政出資向全民發放購物券或購物卡,由人們自主選擇消費對象。對於消費券能否用於購房消費,劉東教授表示,消費者在使用消費券時應該有自主支配的權力,政府不應該限定消費券的應用領域。也就是説,消費者可以拿消費券用於購房,但是政府卻不應該發放專門用於購房的消費券。

    南京購房券發放組織方負責人也表示,房地産消費不同於旅遊消費,它的資金量是鉅額的。“相對於房地産這樣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幾百萬的消費領域而言,幾百元的消費補貼顯然沒有意義,而如果發放幾千上萬元,那政府財政肯定吃不消!”

編輯:邵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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