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寫真:臺灣首發消費券 全民“血拼”進行時

時間:2009-01-19 11:08   來源:中新網

 

1月18日上午,備受全臺和外界關注的消費券開始在臺灣各發放所發放。圖為馬英九來到臺北市第1291號消費券發放所領取消費券。馬英九隨後發表講話,呼籲臺灣全體民眾善用消費券,積極促進內需,擴大消費。陳立宇 攝

  

圖為臺北捷運站出入口強力推介消費券的廣告。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1月18日上午,備受全臺和外界關注的消費券開始在臺灣各發放所發放,即時颳起消費券旋風。


 

圖為一些連鎖便利店推出使用消費券有折扣活動。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要説現在臺灣哪些詞使用最頻繁,非“消費券”和“三千六”莫屬。全臺灣從北到南,從本島到離島,不論是上班族還是流浪漢,不論富豪或是平民,都可以領到價值三千六百元新台幣的消費券。在消費券發放的一月十八日,許多人的見面語都變成了:今天,你領了嗎?

  為了應對經濟不景氣、消費緊縮的現狀,臺灣當局在去年十二月五日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符合領取資格者,每人可到指定地點領取總面額為三千六百元新台幣的消費券,發放總預算約需八百五十七億元新台幣,臺灣當局編列特別預算,全部舉債支應。

  這是臺灣當局首次發放消費券。此次共印製消費券兩億多張,印製成本逾兩億元新台幣。為維護髮放安全及秩序,全臺灣的一萬四千二百多個發放點,每個點都至少佈置二十名警力。臺灣“內政部”還特設“消費券發放統計及協調聯繫中心”,由主管負責人親自坐鎮指揮。

  據了解,民眾憑通知單、身份證和印章領取消費券,也可以由戶主代全家領取。領取免納所得稅,捐贈可抵稅。使用期限由領取當天至九月三十日止,使用範圍遍及各種商鋪,交電話費、加油站、超市等都可使用。已辦理營業登記的營業人自消費券發放之次日,即一月十九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可通過全臺灣四千二百個金融機構兌領消費券款項。而不開立發票的店家,收取消費券後不能兌領現金,必須再次使用。

  十八日沒有領消費券的民眾,就得等到農曆年後的二月七日才能到郵局領取,因此,十八日一大早,就有大量民眾趕去提領消費券。一〇四人力銀行指出,超過九成的上班族表示會在當天領消費券,並有四成將在一週內使用完畢,據此推斷購買最熱潮將在未來一週內出現。

  打開電視、翻開報紙,商家消費券商機的廣告呈鋪天蓋地之勢:你家買三千送三百,我家用消費券送雙倍折價券,卯足了勁爭奪八百億商機大餅;連各個縣市也紛紛推出大獎,吸引民眾前來使用消費券:桃園縣讓你三千六價值三萬六,臺中市送千萬豪宅,澎湖縣送危礁島島主當一年……

  為了鼓勵民眾消費,臺灣的政治人物們紛紛帶頭拼消費。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近日來頻頻出現在臺北的購物場所,從皮鞋、圍巾、游泳褲到土特産無所不買,帶頭“血拼”。今天一早領取了消費券後,立刻趕往高雄,繼續“血拼”之旅。他説,消費券雖然金額不大,但趕在農曆年前發放,時機是好的。他會分幾次使用消費券,使用時會搭配現金,希望帶動買氣。行政當局負責人劉兆玄到花市用消費券購買了節日花卉,臺中市長胡志強則説服全家將消費券購買東西送給更加需要的人。

  在失業率攀升、收入縮水的景氣下,更多的普通民眾仍選擇理性消費。近日的一項調查顯示,逾八成民眾打算將消費券用在原本已計劃的消費項目,最優先購買的産品是“民生必需用品”,其次為“衣物鞋帽”,再次為購買“3C通訊或電腦類産品”,也有不少休無薪假的上班族計劃用消費券進行島內旅行。

  臺灣“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指出,要發揮消費券的乘數效果,最好讓消費券迴圈流通。但一位開煤氣行的小老闆卻對記者説,如果收了消費券,他還是會儘快地去兌領現金,“還是覺得拿著現金比較踏實!”

  對於消費券對經濟的提振效果,臺灣各界看法不一。依照臺灣“經建會”説法,消費券的發放與使用,預期可以增加二〇〇九年經濟成長率零點六四個百分點;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吳惠林卻撰文指出,發放消費券的財源來自舉債,是將當今人民的儲蓄吸了過去,或債留子孫,總之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但資源受到扭曲,尚且産生諸多行政成本,對於“效率”都是一種傷害。還有人擔心出現對偽造消費券、違法兌現消費券等現象擾亂市場秩序。

編輯:邵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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