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我國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綜述

時間:2011-01-11 09:30   來源:新華網

  資料圖:“十一五”期間,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建設工程呈現“加速跑”的趨勢,越來越多住房困難群眾的安居願望得以實現。

  資料圖:2011年重慶將新開工建設130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重慶公共租賃房鴛鴦片區“民心佳園”一角(1月4日攝)。繼2010年開工建設130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後,2011年重慶市將開工新建1300萬平方米公租房,進一步加大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保障力度。根據重慶市的規劃,從2010年至2012年3年間,重慶市將建設公租房4000萬平方米,將解決60萬戶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新華社記者周衡義攝

  新華網北京1月6日電(記者 杜宇)這是制度建設的突破。

  2006年全國尚有70個地級城市未建立廉租房住房制度,如今,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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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全國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開工590萬套,基本建成370萬套,超額完成年初國務院部署的任務。在建設任務重、自然災害多的情況下,取得這一成績實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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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財政投入的跨越。

  截至2005年底,全國累計用於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資金為47.4億元;“十一五”期間,中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補助資金為1336億元。

  這是惠及民生的體現。

  截至2005年底,全國僅有32.9萬戶最低收入家庭被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範圍,如今,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全國1500萬戶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

  “十一五”期間,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建設工程呈現“加速跑”的趨勢,越來越多住房困難群眾的安居願望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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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這樣一份標誌性文件,註定要鐫刻在中國住房保障歷史上。

  2007年8月,國務院出臺《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強調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同時,進一步明確住房保障範圍、保障標準。

  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份文件的最大特點在於,將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列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這無疑為解決‘住有所居’這一重大民生問題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證。”

  文件背後是令人憂心的數據,到2006年底,全國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每人平均住房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還有1000萬戶,約佔城市居民家庭總數的5.5%。

  解決群眾住房問題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必須強化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主導與核心作用。

  自這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出臺後,我國住房保障制度建設開始進入建立、完善和有序發展的階段。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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