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加強反價格壟斷監管 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時間:2011-01-04 11:49   來源:中國網

  中國網1月4日訊 《反價格壟斷規定》和《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已于2010年12月29日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和第8號公佈,將於2011年2月1日起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兩部規章有利於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反價格壟斷監管,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一是有利於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和基本特徵。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嚴厲打擊各種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兩部規章對《反壟斷法》作了必要的細化,有利於準確判斷各種價格壟斷行為,把握處罰依據,加大對價格壟斷行為的打擊力度,優化市場競爭環境,提高經濟運作效率。

  二是有利於促使經營者自覺遵守法律。兩部規章進一步界定了合法與違法的界限,明確了市場主體開展價格競爭應遵守的行為準則,使經營者形成明確的法律預期,知法、懂法、守法,自覺規範經營行為。同時,也有利於社會各界了解國家反價格壟斷政策,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規範經營者的價格行為。

  三是有利於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管。兩部規章對各種價格壟斷行為的法律構成要件、表現形式、法律責任,以及執法程式等問題作出了比較具體規定,有利於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管,準確分析定性,更好地實現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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