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的人希望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電子平臺,
78.8%的人期待醫保也能實現異地轉移接續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1月1日開始實施,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在跨地區就業時隨同轉移。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上周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新浪網進行的調查顯示(1971人參加),93.5%的人表示正在關注這項政策;59.5%的人承認自己或周圍人都曾遇到過養老保險異地轉移的問題。
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可以降低戶籍吸引力
“那天QQ彈出養老保險可以轉移接續消息的窗口,可把我高興壞了。”江蘇無錫某公司技工李義全曾在浙江義烏工作,兩年前來無錫工作,“我在義烏已經交了3年,這邊還得重新交。”小李周圍有不少像他一樣換城市工作的人,因為養老保險不能接續,調走之前都會選擇退保。
“現在看來我沒退是對的,公司人力部門説,我在義烏交的養老保險現在也能接上了。”李義全説,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接續就像安定劑,自己以後擇業會有更大的自由性,消費也能放開手腳了。
公眾怎麼看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調查中,78.9%的人認為此舉可以讓跨省工作沒有養老保險的後顧之憂;60.1%的人認為可以激發億萬農民工的參保熱情;56.5%的人認為有利於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楊立雄表示,跨省轉移的説法其實是不對的,因為有些地方還沒做到省級統籌,還是市級甚至縣級統籌。“以前主要是不同統籌層次之間的養老保險關係難以轉移,經濟發達地區養老金髮放的水準高,所以一般經濟發達地區不願意接受經濟欠發達地區轉移過來的職工。”在他看來,《辦法》主要解決統籌層次之間轉移難的問題,緩解了轉出地和轉入地的矛盾。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辦法》的主要亮點在於,由以前地方分割式的保障變成了全國一體化保障,由分散的保障形成了終生的保障。“現在一輩子不換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少,養老保險實現轉移接續,勞動者不會再因為擔心養老問題不敢流動,有利於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流動,形成全國一體的勞動力市場。”
調查還發現,55.0%的人表示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戶籍的吸引力。
褚福靈認為,以前很多地方把養老保險等福利待遇和戶籍捆綁在一起。養老保險是因勞動而獲得的權利保障,和戶籍掛鉤不利於勞動力流動。“現在,在一個地方連續繳納養老保險10年以上,就可以在當地辦理養老保險手續,享有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這也是縮小城鄉差距的重要舉措。”
“不能讓勞動者跑來跑去,一定要由政府部門去操作”
天津市某公司職員鈕文説,《辦法》對打工者來説是件大好事,但她有點擔心地方執行會打折扣,“其實公司給我們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只相當於工資的三分之一,我們也不敢和公司討價還價。異地調動最麻煩的是出具各種材料,能不能一次辦清?”
調查顯示,66.6%的人認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國家政策好,關鍵還得看地方落實。
楊立雄認為,地方政府實際上沒有動力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因為轉過來也沒什麼好處,有管理成本,還要發養老金。他建議,一方面要採取激勵手段,加大社會統籌賬戶轉移比例,另一方面要出臺有效的措施,防止消極怠工。“不能讓勞動者跑來跑去,一定要由政府部門去操作,地方的協作機制一定要建立。”
褚福靈表示,目前各地規定都不同,一定要統一制度、統一規程才能做到對接。《辦法》的出臺會帶來兩個高峰:參保和接續的高峰,這對各地都會造成一定壓力。轉出地和轉入地資金平衡的問題一定要統籌考慮。“人員一般向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流動,單位繳納的社會統籌賬戶大部分也要轉出去,對轉出地目前養老金的發放會有影響。轉入地和轉出地都要做好長遠的規劃和預案。”
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應注意哪些問題?調查中,82.1%的人首選“儘快出臺配套細則,避免地方政府相互推諉”;74.5%的人認為應避免在工作地繳得多、退休後領取少的情況;53.9的人表示應對養老保險轉入地特別多的地方有所補償;49.7%的人建議,重視宣傳,使公眾儘快了解政策內容和具體辦法。
81.5%的人希望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電子平臺
褚福靈表示,現在養老保險轉移還是以手工為主,問題很多。社保的自動化和智慧化是未來的一個目標。現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打造社保網路,但還需要財政大力支援。他認為,轉移接續應該是兩個層次,一是地區之間的轉移接續;另外就是各個險種的轉移接續,醫保的辦法正在研究中,預計不會需要太長時間。
調查顯示,81.5%的人希望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電子平臺;78.8%的人期待醫保也能實現異地轉移接續。
“要徹底解決養老保險轉移難,還要解決不同制度之間的轉移難。”楊立雄説,現在農民工和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不一樣,農民工要轉移到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中來,很困難。他們在參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後,再轉移到農村,也很困難,因為有些地方沒開展社會養老保險。他建議實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褚福靈認為,養老保險是權利和義務相對應的,繳得多才能發得多。養老保險不可能平均,因為繳費水準不一樣,待遇差距肯定存在。公平不是均等,否則社會就沒效率了。公平的標準應該是勞動貢獻,適度差距是可以存在的。
調查中,67.9%的人認為應該降低不同群體養老待遇差距;66.0%的人認為要繼續擴大社會保障覆蓋範圍。(記者 王聰聰 實習生 莊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