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要求希臘出售國家電力資産

時間:2010-07-29 10:45   來源:中國證券報

  正在希臘審查該國削減赤字工作的歐盟代表7月27日表示,要求希臘政府出售該國國家電力公司40%的資産,將關係到希臘能否得到數額為90億歐元的第二批貸款。

  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代表26日抵達希臘,考察該國削減開支和財政改革工作的進展,以便決定是否向該國繼續發放貸款。在此過程中,歐盟代表與希臘政府討論了將該國能源市場私有化的問題。

  根據希臘與歐盟及IMF于5月達成的1100億歐元貸款救助協議,希臘政府承諾,通過一系列改革放開國內經濟,進一步對電力部門實施私有化改革,但協議並未具體要求國家電力公司私有化或出售資産。

  希臘已于5月獲得了第一批規模為200億歐元的貸款,其中145億歐元來自歐盟,55億歐元來自IMF。根據協議,希臘將於9月和12月分別獲得第二批和第三批貸款,數額均為90億歐元。在每筆貸款中,來自歐盟和IMF的資金分別為65億和25億歐元。貸款條件規定,希臘須在2010年內將財政赤字佔其國內生産總值(GDP)的比重從2009年的14%降至8.1%,並於2014年將該比重降低到3%以下。希臘財政部長帕帕康斯坦丁努表示對完成削減赤字目標並於9月份如期獲得援助貸款充滿信心。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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