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明報報道,港府為推行法定最低工資,將開設一個屬首長級薪級第1點、月薪近10萬元(港元,下同)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職位。
2008年港府籌備最低工資前期立法工作時,也開設了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新職、為期3年,任期將於2012年1月屆滿。
香港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表示,稍後會有文件交代新增職位屬臨時或長工性質,以及其具體職務。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下月18日會討論有關新職位,同日會談到大眾關注、《施政報告》提及的合資格在職人士每月獲發600元交通津貼詳情。
港府消息較早前表示,最低工資可能訂於28元,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上周已向行政長官曾蔭權提交建議報告,法定最低工資將於下月揭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將研究建議,之後向公眾交代,並以附屬法例形式提交立法會。
消息透露,預料行政會議待本週《施政報告》致謝動議完結後,最快下周、即11月2日討論最低工資,然後正式公佈首個最低工資時薪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