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25日宣佈,“新自來水價格機制”將由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收費上劃分為“家居用水”和“非家居用水”,增加的水費收入將撥入政府庫房。
收費按每兩個月計,“家居用水” 分為三個階梯,首28立方米收費為每立方米4.35元,第29至56立方米為每立方米4.83元,第57立方米或以上為每立方米5.27元。
新收費表還設置特種用水和一般非家居用水收費,特種用水每度水5.8元,用戶包括博彩業、酒店、蒸氣浴室、建築用水及臨時用水等;一般非家居用水收費每度5.27元。
而澳門現行收費為一律每度水4.39元。
在新機制下,約六成家居用戶水費減少或不受影響,“新自來水價格機制”所增加的水費收入將撥入政府庫房。
澳門旅遊零售服務業總商會理事長葉榮發對記者表示,非家居用水收費增加對餐飲業有一定影響,令到成本價上升,最終有可能轉嫁到市民;但亦有餐飲業界表示,雖然會增加行業平日開支,但負擔不大,暫未考慮加價。(記者 龍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