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商務部獲悉,為加強和規範滑石出口管理,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公告,將對2008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中稅則號“38249091”,即按重量計含滑石50%以上的混合物納入滑石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商務部、海關總署要求有關企業必須符合滑石出口配額招標投標企業資質標準,並獲得滑石出口配額。並按照《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8號)和《2008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商務部、海關總署2007年第101號公告)有關規定,向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申領出口許可證。海關憑出口許可證辦理通關手續。(盧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