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否認介入調查可口可樂含防腐劑

時間:2011-07-20 10:07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0日綜合訊  一批被送錯的原液讓可口可樂站在了風尖浪口,也讓民眾再次認識了一種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甲酯”。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這種防腐劑屬於合法食品添加劑,而在臺灣則被禁止添加入汽水。可口可樂是否採取雙重標準?應該怎麼去看待?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

  事發:含防腐劑的原液是送錯的

  臺灣媒體近日報道,臺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在一批零度可口可樂原液主劑配料中,檢驗出“對羥基苯甲酸甲酯”防腐劑,每公斤含2.062克。這批原液來自上海可口可樂飲料公司。按照臺灣規定,此防腐劑不得添加在碳酸飲料內。此外,衛生署還發現原液中還有兩項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也超標。

  不過,可口可樂公司臺灣分公司的解釋是“配料送錯了”,是不小心誤送到臺灣,強調臺灣所有可口可樂旗下的商品,包括碳酸飲料、果汁和茶飲料等,全都未添加該防腐劑。各地市場對配料都有各自的法規,而送錯的配料在大陸屬於合法食品添加劑。

  可口可樂辯解:還沒有稀釋不超標

  報道中所稱之"原液",即用於餐飲場所之"現調機"內的原漿,比如麥當勞公司,在其快餐連鎖店大批應用這種機器,可口可樂原漿經過在現調機內的稀釋,成為終端杯裝可口可樂碳酸飲料,最後對外銷售。

  可口可樂公司大中華區公共事務及傳訊部總監翟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在臺被檢出的對羥基苯甲酸甲酯還未被稀釋,在零度可樂最終現調産品中的含量僅為0.015毫克/公斤,而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在碳酸飲料中允許的最大使用量為0.2克/公斤,顯然檢測結果並未超過國家標準。

  並且還強調,市場上所銷售的採用預包裝方式的易拉罐和塑瓶零度可樂並不含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麥當勞:不打算更換或暫停銷售

  涉事的原液主要用於麥當勞等快餐店杯裝飲料。7月18日,麥當勞方面首度回應稱,麥當勞所有食品原料,均來自符合國家以及麥當勞有關食品安全標準的合格供應商,並對選用食品原料進行適時監控及驗證,以確保進入餐廳銷售的産品符合安全標準。麥當勞餐廳現調機銷售的杯裝零度可樂符合國家相關食品標準。

  北京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麥當勞銷售的所有可樂飲料原料,由可口可樂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提供。可口可樂是麥當勞長期的合作夥伴及供應商。目前沒有計劃採取更換或暫停銷售舉措。但其並未明確指出所用原料是否來自上海可口可樂飲料公司。

  衛生部:合法添加劑無調查必要

  在臺屬於非法的“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在內地會否因此事遭遇調查?昨日《法制晚報》報道稱,中國衛生部已介入調查此事。但據網易財經19日報道,衛生部新聞發言人否認這一報道,可口可樂中國區相關負責人也同時否認遭衛生部調查。

  該公司中國區公共事務及傳訊副總監趙彥紅表示,"沒有此事,你可以向中國衛生部核實。"可口可樂公司大中華區公共事務及傳訊部總監翟嵋也向網易財經確認,"我們沒有接到相關通知。"

  據《南方都市報》7月19日引述中國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的話稱,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在我國大陸確為合法的食品添加劑"除了臺灣,在大陸、香港和美國都是合法的"。

  鄧海華同時表示,衛生部介入"中國臺灣查出含有違禁防腐劑可口可樂原液"調查,"是記者的誤解,'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在大陸是合法使用的添加劑,沒有調查的必要,並且産品生産也不歸衛生部管轄。"

  專家説法:害處不大會增加肝臟負擔

  上海理工大學醫療器械與食品學院副院長徐斐教授表示,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在我國屬於可以添加在碳酸飲料中的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在碳酸飲料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2克/千克。臺灣檢測的樣本是未稀釋的濃縮原液,但市民喝的是稀釋後産品。徐斐認為,食品中只是微量添加對羥基苯甲酸甲酯,不會造成危害。

  此外,中國農業大學副教授范志紅也表示,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在內地屬於可以添加在碳酸飲料中的防腐劑。而這種防腐劑的特點是安全性較高,致死量為每公斤4克,即一名體重50公斤的人每天攝入200克才會達到致死量。但是她強調,儘管害處不大,這種防腐劑還是會增加人體肝臟系統的負擔,建議人們不要過多的食用可樂等食品。

  質疑:可口可樂是否採取雙重標準?

  同種食品在我國內地檢測合格,而在其他國家地區檢測不合格的事件並非只此一例,這也常是我國産品遭遇貿易壁壘的原因之一,背後顯示的是我國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安全標準的差異,而在經過奶業標準“內外有別“之後,消費者對於雙重標準的不滿正在累積,食品國家標準的升級顯得尤為更為緊迫。但在面對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事件時,消費者也需更為理性客觀。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際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主席陳君石日前就我國食品安全標準曾表示,在國際貿易中,常出現一國通過提高標準以限制他國對其出口食品的事例,這是以提高標準來設置壁壘的一種表現形式,並不能得出標準內外有別的結論。

  他認為只要是按照我國的標準生産的食品本身就都是安全的。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是由於生産過程中未能按照標準執行,甚至進行了非法添加,導致安全隱患。瘦肉精、染色饅頭都是這樣。當然,隨著産業基礎的不斷提高,企業不斷提高技術水準和管理水準,食品安全標準必定會隨之提高,但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另外我國食品標準也確實存在亂象,例如一直以來我國存在著兩套國家強制執行的標準:一套是食品衛生標準,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制定的,是衛生部行政執法的依據;另一套是食品品質標準,是按照産品品質法制定的,是國家質檢總局行政執法的依據。兩套標準長期並行,且互不溝通。在實際執行中就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按照一套標準監督檢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標準就有可能不合格。

  再加上我國還有一部分食品的行業標準也是強制執行的,就更增加了標準亂象。為此,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佈執行後,明確要清理整合現有標準,執行一套國家強制標準,目前這項工作正在進行中。

  認識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在事件中出現的這種防腐劑究竟是什麼?記者查閱相關資料顯示,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又叫尼泊金甲酯,白色結晶粉末或無色結晶,易溶于醇,醚和丙酮,極微溶于水,沸點270-280℃。主要用作有機合成、食品、化粧品、醫藥的殺菌防腐劑,也用作于飼料防腐劑。由於它具有酚羥基結構,所以抗細菌性能比苯甲酸、山梨酸都強。其作用機制是:破壞微生物的細胞膜,使細胞內的蛋白質變性,並可抑制微生物細胞的呼吸酶係與電子傳遞酶係的活性。

  對羥基苯甲酸酯是國際上公認的廣譜性高效食品防腐劑,美國、歐洲、日本、加拿大、韓國、俄羅斯等國都允許在食品中應用。被廣泛應用於醬油、醋等調味品、腌製品、烘焙食品、醬製品、飲料、黃酒以及果蔬保鮮等領域。

  目前國際上對羥基苯甲酸甲酯每日攝取允許量,為每人每公斤體重10毫克。以體重60公斤者為例,一天至少吃600毫克並長期食用,才可能危害健康。有資料顯示,如果長期大量食用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可能會造成腸胃不適,皮膚、黏膜發炎和産生女性荷爾蒙。這種防腐劑大多添加在食品中,化粧品也會用。

編輯: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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