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焦煤漲30% 鋼價或“水漲船高”

時間:2007-12-17 09:13   來源:台灣網綜合
  記者從正在召開的煤炭合同匯總會上獲悉,儘管煉焦煤漲幅明顯高於電煤,但是鋼鐵公司的代表並無電企那般“怨聲載道”,只要是有貨他們就願意一擲千金。因為可以通過提高鋼鐵價格來消化煉焦煤漲價帶來的成本上漲壓力。

    由於今年以來煉焦煤供應一直趨緊,從煤炭合同匯總會上看其漲幅平均接近30%。唐鋼煉焦製劑廠趙麗樹廠長昨日對上海證券報表示,其購買的焦煤價格最近漲了200元/噸,每噸焦煤的車板價是900元,品質好的達到1000元至1200元,到唐山後價格能達到1600元左右。該廠年購貨量約600萬噸,這樣算起來,在原料上的年成本要增加12個億。首鋼的相關人士也表示,其所購焦煤價格都在1000元以上,漲價平均達到250元。

    “我們倒無所謂,可以水漲船高,順勢提高鋼材價格就行。”一位鋼企代表表示。據粗略估計,每噸焦煤上漲200元,下游每噸鋼鐵要提價150元。年底煉焦煤的大漲將會傳導至明年鋼鐵産品上。而這個成本將由鋼鐵消費者承擔,最終由民眾買單。從而可能繼續助漲已然高企的CPI。(葉勇 阮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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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項能耗限額國標將實施

 

  記者昨日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從明年6月1日起,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的《粗鋼生産主要工序單位産品能源消耗限額》等9項強制性單位産品能源消耗限額國家標准將開始實施。業內人士表示,作為國家標準,能耗標準是第一次將“定額”改為“限額”,只設一個級別,對已有和新建企業則提出了一個比原“國家特級”要求更高的能耗限額。

    這9項強制性單位産品能耗限額國家標準是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配套的22項高耗能産業單位産品能耗限額標準的第一批,內容覆蓋了粗鋼、燒鹼、常規燃煤發電、銅冶煉企業、鋅冶煉企業、鉛冶煉企業、鎳冶煉企業、水泥和建築衛生陶瓷九大領域。其中除《水泥單位産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是修訂外,其餘8項單位産品能耗限額國家標準均為第一次制定。

    單位産品能耗限額標準規定了3類能耗限額指標,包括現有企業單位産品能耗限額限定值,新建企業單位産品能耗限額準入值和企業單位産品能耗限額先進值。其中,現有企業能耗限額限定值指標和新建企業能耗限額準入值指標是強制性要求,單位産品能耗限額先進值指標是推薦性要求。

    根據國家“十一五”發展規劃的要求,“十一五”末我國萬元産值能耗下降20%,因此這些新的強制性單位産品能源消耗限額國家標準應時而出。而且作為行業的準入門檻,“能耗標準”將對我國高能耗産業産生重大的影響。據預計,新標準實施後,像建築衛生陶瓷、水泥等領域都將有20%左右不能達標的企業或生産線被淘汰。(原琳)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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