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百科:基隆市

時間:2010-02-25 13:08   來源:新華網

  基隆市原名“雞籠”,位於臺灣本島北端,舊時係取“基地昌隆”之義定名“基隆”。

  全市總面積為132.7589平方公里,百分之九十五為丘嶺地,東、西、南三面環山與鄰近縣市相鄰,僅北面一處有少量的平原迎向大海,自古即為深水谷灣之良港。

  由於三面環山,在過去交通不便時代,使得基隆與其他縣市交流不甚頻繁,反到有機會接受來自海洋文化的薰陶,而造就特有之海洋文化。

  在水氣氤氳的迷蒙景致背後,潛藏了數百年來風雨戰火洗煉下獨有的魅力:巨舶輻輳的國際港市、熱鬧豐美的中元祭典、多樣精緻的廟口小吃以及炮臺與隧道、岬角與灣澳、漁港和魚市……,走訪徜徉其間,在在令人流連。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規定,臺灣地區行政區劃原來包括,一級行政區有2個省(分別為臺灣省與福建省,已虛級化)、2個“直轄市”(分別為北臺灣的臺北市與南臺灣的高雄市),二級行政區有18個縣(其中16個縣是“臺灣省轄縣”,2個是“福建省轄縣”)及5個“省轄市”。三級行政區為鄉鎮市區,四級行政區為村裏。

  2個“直轄市”:臺北市、高雄市

  5個市:基隆市、臺中市、新竹市、臺南市、嘉義市;

  16個縣:臺北縣、臺東縣、澎湖縣、花蓮縣、屏東縣、高雄縣、臺南縣、嘉義縣、雲林縣、南投縣、彰化縣、臺中縣、苗栗縣、桃園縣、宜蘭縣、新竹縣;

  2個“福建省轄縣”:馬祖縣(連江縣)、金門縣。

  2009年,臺當局通過合併升格“直轄市”的行政區為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2010年12月25日將各自正式成為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並與未變動的臺北市成為“五都”。其中高雄市為高雄縣與已為“直轄市”的高雄市合併升格。2010年12月25日起,臺灣地區將有5個“直轄市”,其中虛級化的臺灣省改為下轄3市12縣。

編輯: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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