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招股遇冷"猝死" 八菱科技首開發行失敗先河

2011-06-08 12:02     來源:新華網     編輯:王思羽
 

由於詢價機構不足20家,今年4月11日過會的八菱科技成為A股市場首家中止發行公司。

民生證券承銷的新股八菱科技因為詢價機構只有19家(不足20家)而被迫中止發行。據了解,發行失敗的主要原因來自兩方面,一是新股連續“破發”,打擊了機構的申購信心,二是端午小長假,路演不充分。八菱科技也由此成為A股首家發行失敗的新股。

八菱科技的公告顯示,公司6月2日、3日和7日分別在深圳、上海和北京進行初步詢價以及現場推介,處於端午節小長假前後。而根據有關規定,新股出現下列情形發行可能中止:初步詢價結束後,如提供有效申報的詢價對象不足 20家;網下報價情況未及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預期、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發行價格未取得一致;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378萬股;網上申購不足,且向網下回撥後仍然申購不足。如此來看,八菱科技相當於是在詢價階段就導致發行中止。不過《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在中止發行後,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

記者獲悉,在端午節前後進行路演推介的八菱科技最終只獲得10多家機構詢價,低於法定下限。而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後,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不得確定發行價格,並應當中止發行。”(新聞晨報)

    詢價機構不夠數 八菱科技中止發行

根據最新消息,八菱科技在路演推介過程中,詢價機構只有19家,而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32條相關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後,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不得確定發行價格,並應當中止發行。”因此,八菱科技將成為詢價制度引進中國股票市場第一次發生的尷尬。

有分析認為,八菱科技暫停發行原因較多,與其行業特點,券商推介力度等不無關係。

    發行前質疑聲四起

其實,八菱科技于4月11日首發申請便已經成功獲批,而直到近日才正式啟動發行。

有投資者質疑,“八菱科技完全靠上汽通用五菱養著,如果五菱另找一家來配套,不知八菱會怎麼辦?”

根據招股説明書顯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公司對上汽通用五菱的銷售額佔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分別為47.06%、64.44%和59.76%。

對此,公司承認,對主要客戶存在較強依賴,如果主要客戶需求下降,或轉向其他汽車零部件供應商採購相關産品, 將給公司的生産經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仍可以重新啟動發行

    不過雖然此次發行中止,並不意味著八菱科技上市之路就此結束,根據相關規定,公司中止發行後,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

    新聞背景:

  八菱科技主營業務是熱交換器的研發、生産和銷售,目前主要為汽車生産企業提供熱交換器産品的設計、製造等一體化的服務,主要産品是汽車散熱器、汽車暖風機等熱交換器産品。公司此次IPO擬發行不超過1890萬股,計劃募集資金2.98億元主要用於新增汽車散熱器汽車暖風機生産線項目以及技術中心升級建設項目等。

    ■ 媒體聚焦

    上海證券報:  八菱科技成A股史上首家中止發行公司

    記者在第一時間獲取相關消息後,致電八菱科技的保薦機構——民生證券投行部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我們對於中止事件的發生表示遺憾。我們之前對八菱科技做了充分的盡職調查,且公司所處的汽車配件服務行業前景廣闊。八菱科技的中止發行與二級市場的低迷環境不無相關,也是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必然會出現的結果。對於進一步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的改革初衷來説,中止發行未必是件壞事。”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説:“我們要為新股中止發行的出現歡欣鼓舞。兩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以來,投資者已逐步摒棄了盲目打新的舊做法,新股不敗的神話已徹底破滅。

    證券時報: 八菱科技中止發行 彰顯市場化約束力

    八菱科技緣何中止發行?一項調查數據顯示,近幾個月來新股接連破發打壓市場人氣被認為是主要原因。在感嘆八菱科技“生不逢時”的同時,市場參與者也應該看到,中止發行是市場各方博弈的體現,也是兩年來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所取得的重要成就。

    可以説,作為A股歷史上首家中止發行案例,八菱科技中止發行,不僅對當前,也對今後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經濟參考報: IPO竭澤而漁 新股申購墜入冰點

    2011年以來,新股破發甚至是大面積破發已經成為A股市場的常態。在不斷的破發潮中,投資者紛紛選擇“用腳投票”,新股的中簽率也因此屢創新高。這種現象反映出來的實際上是A股尤其是新股發行利益機制失衡的現狀。

    上述人士稱,目前在新股的一級市場發行中,保薦人儘量包裝上市企業以推高發行定價已經成為了人盡皆知的秘密,在這樣一個利益鏈條中,主承銷商和上市企業在高價發行中獲取鉅額利益,而一旦上市後,其破發帶來的鉅額浮虧卻是由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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