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轉型改革首月西藏自治區電力系統受益

時間:2009-03-20 10:01   來源:西藏日報

  增值稅改革實施首月,西藏電力有限公司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達730萬元,其中新購進發供電設備進項稅額545萬元。

  據統計,當月,西藏電力有限公司進項稅額以及預繳稅額全部抵扣後尚有留抵490萬元,而在以往年度,該企業每月申報繳納增值稅稅款均在200萬元左右,收益非常明顯。

  增值稅改革的目的是為推進增值稅制度完善,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朱文波 記者 袁海霞)

編輯:陳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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