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高級學銜評審委員會二屆一次會議現場
藏傳佛教高級學銜評審委員會二屆一次會議于2008年11月10日上午在京召開。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主任珠康 土登克珠主持會議。中央統戰部有關部門領導,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處室負責人,第四屆高級學銜資格審查委員會、論文答辯委員會、考評委員會的主任、主席列席會議。
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副院長楊堅讚宣佈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關於藏傳佛教高級學銜評審委員會第二屆委員會組成人員的決定》。
嘉木樣在會上發表講話
那倉代表全體成員接受院長嘉木樣頒發的聘書
藏傳佛教學銜工作指導委員會主任、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院長嘉木樣 洛桑久美 圖丹卻吉尼瑪為第二屆委員會組成人員頒發聘書並講話。
嘉木樣説,藏傳佛教高級學銜評審委員會是根據國家宗教事務局有關文件精神,在藏傳佛教學銜指導委員會指導下,由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成立的評審機構。幾年來評審委員會做了許多有意義的工作,圓滿完成了三屆高級學銜33名各教派僧侶的高級學銜考試及評審工作,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和各有關方面的讚譽。
嘉木樣指出,第二屆藏傳佛教高級學銜評審委員會已經正式成立。請允許我代表藏傳佛教學銜工作指導委員會和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向第二屆藏傳佛教高級學銜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表示熱烈的祝賀。向不再擔任評審委員會職務的各位高僧大德、各位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那倉副主任做工作報告
會議聽取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副主任那倉 向巴昂翁關於第一屆委員會的工作彙報,委員們對第一屆委員會堅持高級學銜評審工作的正確方向,遵守高級學銜評審工作的基本原則,推進委員會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建設,加強委員會的自身建設等方面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並對卸任的委員表示敬意和感謝。
會議審議通過了《第四屆藏傳佛教高級學銜評審辦法》、《第四屆高級學銜授予評審委員會工作方案》、《第四屆高級學銜授予考評委員會工作方案》、《第四屆高級學銜授予論文答辯委員會工作方案》和《第四屆高級學銜授予資格審查委員會工作方案》。
認真聽取會議發言
會議還要求全體委員增強責任意識、創新意識,履行好職責。按照國家宗教局文件的規定,會議要求第二屆委員會全體委員堅持高級學銜評審辦法,堅持高級學銜評審工作原則和標準,公平公正地履行職責。並號召全體委員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發展意識、創新意識,積極探索高級學銜評審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