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搞文字研究的學者,告訴我這樣一個故事。他説,倉頡先生太偉大了。他造的象形字幾千年來涵義不變,古人和平人一看都能理解,就“好”字而言,男子和女子不僅相好,其中包含陰陽,異性相吸,孤陰不生,獨陽不長的哲理。你看“喜”字造得多絕妙!從古到今,男女談情説愛,除過擁抱,下來就是口對口,親熱一番。現代叫作接吻。倉頡先生大概根據這個象形原理,才造出了“喜”字。至於其他的就更多了,如二口為“呂”,三口為“品”,四口為“器”,三石為“磊”,二山為“出”,二人為“從”,三人為“眾”,二木為“林”,三木為“森”,二火為“炎”,三金為“鑫”等。有一幅組字對聯更為絕妙:
白水“泉”邊女子“好”少女更“妙”
山石“岩”下古木“枯”此木為“柴”
可是,後世人卻説倉頡造了千萬個象形字,卻把兩個字造錯了。這便是“出”和“重”,理由是兩座山疊起為“重”,從推理上講,似乎還有些道理,豈不知最早的象形“出”字,並沒有造錯。規範後的“出”字只是後世人一種想像推理而言。
黃帝時期開始把貝殼作為商品交換的“錢”使用。後來發現金屬最貴重,因而就把金銀作為貨幣商品換錢使用。豈不知倉頡在造“錢”字費了多少心血!倉頡認為“錢”是國家的命根,必須嚴加看護,同時還要手持兵器看守。對搶劫金錢的人定要殺頭。所以,倉頡在錢字右邊造了兩個“戈”(古代兵器)字,這便是繁寫的“錢”字。他告誡人們不要貪錢財,更不要見利忘義,發不義之財,小心殺頭。對於‘利”和“名”兩個字造法,倉頡更加嚴格。他説,成熟了的禾苗,必須用刀去收割。為了保護禾苗,防止他人偷竊,必須手持銅刀看護。“利”字就這樣造出來了。對於“名”字,倉頡認為一個人奮鬥一生,待到有成果時,已經年老體弱,或者説已是久陽西下了。這時,一定要注意保持晚節。俗話説:“人怕出名,豬怕壯。”一定要記住“禍從口出”這句話。所以,倉頡就把“夕”和“口”字連在一起造了個“名”字。從此以後,有人就靠出名得了利,發了財;有人為了出名,不惜一切代價,採用一切不正當手段,結果丟了官,坐了牢殺了頭。所謂“名揚四海”,“名聲大振”,“名不虛傳”,“名利雙收”“臭名遠揚”,“名不副實”等都是為了一個“名”字,落了個這樣和那樣的下場。
儘管倉頡老先生為中華民族造了那麼多的字,有一個字把倉頡難住了。這就是“”“夠”兩個字。天下什麼東西有個(夠)呢?倉頡若思冥想很長時間,傷腦筋沒有想出來。倉頡只好去請教黃帝。黃帝想了想説:“民用五材(金木水火土),再多都不夠,唯有多餘的話,多餘文章,哪怕是半句就夠人嗆!”倉頡一聽恍然大悟,就把“”和“夠”兩個字都留下。
唐代詩人李白曾在一首詩中説到“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體現了黃帝思想。到了清朝,康熙皇帝在纂編“康熙字典”時,把‘’和‘夠’字一併收入字典內作為通用。沿續至今。
中國文字筆畫繁,但它有一定道理,早在八百年前,漢字就進行過簡化,那時簡化的字很少,也很慎重。人們大都能接受。如臺灣一位學者告訴我:大陸實行簡化字,我雙手贊成,但我不同意輕率簡化,為了簡化而簡化。他舉了四個字的例子説:“親”字簡去“見”字,再親不得見;“愛”字簡去“心”,再愛沒心;“産”字簡去“生”字,沒有産品,工廠自然空的。這就形成“親不見,愛沒心,産不生,工廠空。”北京一位大學教授在一九九五年撰文説:他主張認繁體字,用簡化字,學用兼備。得到人們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