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升學風氣愈演愈烈,文憑挂帥蔚然成風。造成臺灣島內升學風氣衝擊職教體系的主要原因有:(1)在文化傳統上,臺灣文化傳統與大陸一脈相承,各個家庭不論貴賤貧富,都盡其所能供子女上學,以求得最高學問。(2)臺灣經濟經過半個多世紀的蓬勃發展,島內民眾收入較以前也大為改觀。據統計,臺灣每人平均國民收入由1955年的二三百美元到1995年達12,000美元。國民收入的大幅提升,促進民眾追求更高的教育投資。(3)由於家庭計劃的推行,核心家庭的子女數目呈減少趨勢。望子成龍,望女成鳳使越來越多的家庭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夠接受更高教育。這些都促使國民中學(初中)畢業生紛紛選讀普通高中,但苦於普通高中學額有限,只好暫時寄身於各類職業院校,伺機備考升學。據1995年統計,臺灣省每100國民中學畢業生就有101.52個升學機會,但由於大多數國中生只想升讀普通高中,以便日後爭取升讀大學,所以近幾年臺灣高中聯考已取代大學聯考成為最激烈的入學窄門。主要原因是進職校的學生,畢業後升讀大學機會極微。一方面各類職校、專科的科類、專業設置彼此沒有銜接,大多為終結性的教育,學生畢業後只得就業;另一方面專科之上的技術學院數量極少,致使專科生在職教體系內升讀學院的機會極少。這直接導致在讀專科生為了學位文憑不得不進補校學習,準備插班升大(普教系統)考試。據統計,1994年就有15萬專科畢業生參加大學插班考試。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學生為了能上大學,放棄專業技能的學習,去考歷史、哲學等係,造成教育投資的巨大浪費。很顯然,無論是職校生還是專科生,均無法專注于在校時職業技能的學習,而想方設法補習,以備來日升學考試之需;而越來越多的職校為了生存,也只得投其所好,更多地讓學生修習一些文化及理論課程。其結果是職業院校的功能日見弱化,職教體系與普教體系一樣,陷入所謂的惡補困境之中。
2.升學機會不斷擴充,職校招生卻困難重重。職業院校招生出現困境主要是因為:(1)進入90年代,臺灣人口出生數呈逐年減少趨勢。據統計,90年代初臺灣人口出生大約維持在32萬人,1993年度學生數更是由國民中學三年級的395,920人降至國民小學一年級僅309,106人。未來臺灣學生來源將日趨減少,各校(包括各職業院校)招生也必然更加困難。(2)近年來臺灣教育主管部門不斷出臺措施,擴充高中(職)等招生規模,以致國民中學畢業生升學機會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近年臺灣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的升學機會率高達123%。升學機會擴充使學生選擇學校就讀的意願更有彈性,但也造成了各類職業院校生源不足,所招的學生素質日見低下,甚至中途退學也不在少數,如1994學年度,全臺灣高級職校退學人數就高達1.18萬人之多,其中多數為自願退學。(3)普通大學的迅速擴招,形成了普通高校招生的強勢,也必然造成職業高校招生的弱勢。臺灣普通高中畢業生升大學及大專的機會1992年與1993年分別為110.5%和105.2%,而同期高級職校畢業生升學的機會則僅僅分別為27.9%和28.3%。説明90年代中期前臺灣高級職校升學機會十分有限,在職校就讀事實上就成了終結性教育,難怪職校招生困難重重。
3.職業院校師資缺乏、設備不足,技能訓練與實務教學很難落實。首先,技職教育的主要目標是培育各類技術人才,所以開展各個層次職業技能的學習與實務訓練是其中心任務。在臺灣,高級職校教師主要由師範院校培養。由於長期沒有解決好師範院校的理論學習與職業院校所需要的實際技能之間的脫節問題,各職業院校師資雖然有一定的知識及學術水準,但其職業科類、專業實踐知識及技能十分有限,因此也就無法滿足就業時的需要。其次,在臺灣,儘管部分職業院校與企業之間建立了建教合作方式,但並沒有像德國那樣在全社會建立一種雙元制職教體制,也沒有像美國和日本那樣積極推行産學合作的職教模式,其結果是職業院校與産業界經常保持溝通的管道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在産業及職業結構發生不斷變遷的當今臺灣,職校教師因未能及時了解産業界發展的實際情況,導致其現有的知識及技能結構與現實社會的要求産生嚴重的脫節現象。第三,在職教師進修意願不強。即使進修,所修課程也大多為理論科目,實踐知識及實用技能的學習並不多,所以進修後對提升現任教師的業務水準沒有太大的幫助。第四,臺灣各專科、技術學院教師主要由各大學研究所培養,而一般大學研究所比較缺乏職業教育所需要的實踐教師及相關設備,所以研究所的畢業生到大專職校任教,往往缺乏開展職業教育的實踐能力,所培養出來的各類職業人才,難以符合産業界的標準。
4.投資職校偏低,影響教育品質。通過對臺灣高中(職)佔各級學校的學生結構與教育經費結構的比較,可以得出單位學生分配教育經費的情況。1993年臺灣普高與職高單位學生分配教育經費之比為1.43:0.72。通常情況下,職業院校由於設施設備的大量投資等因素,與同類其他學校相比教育成本理應更高,但在這裡,職高教育成本只有普高的50%。就其生均經常支出來看,根據有關統計,臺灣私立職校生均經常支出也明顯低於公立職校和公立高中。需要説明的是:在臺灣,多數職校是私立的,因此私立職校生均經常費支出低。臺灣整體職教經費的不足,其結果必然影響職校的教育品質。再來看看專科教育,臺灣專科多數為短、平、快的人文及商貿科類,其原因正是這些專科投資少而見效快,但也因此造成了臺灣專科教育品質日見低下的困境。
5.技職教育結構與産業經濟結構未能協調發展。近年來,由於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迅速發展與知識經濟初見端倪,使大批傳統産業逐漸被新的科技産業所取代,並因此要求職業及人才結構能作出相應的變化。根據臺灣經建會測定:1993年總就業人數中各業所佔的比例分別是農業11.5%、工業39.1%、服務業49.4%;至1996年調整為農業9.8%、工業38.9%、服務業51.3%。可見,在就業人數中有半數以上從事服務業。至2000年,農業及工業部門所佔比例繼續下降為8.0%及38.4%,而服務業則上升至53.6%。很顯然,臺灣産業結構中的服務業從1993年的49.4%增至2000年的53.6%,而同期的農業與工業則相對減少。就人才結構而言,高級技術人才及基層技術人力所要求的比例在增加,而對中級技術人員的需求逐年在減少。1994年至2000年平均每年短缺高級人才2.8萬人、基層人力23.5萬人;而中級人力則過剩2.4萬人。再來看看臺灣各職業院校科類設置的依據,每年各類職業院校在科類及專業方面的增減,主要根據各校辦學成績、師資、設備及意願等申請設科增班,而不是根據社會需要來統籌規劃,公立職校擴充規模以爭取員額預算,私立職校增科設班以增加學生人數、謀求收入。這種急功近利的短視行為已經造成各職校畢業生供需産生結構性失調,具體表現為一方面職業教育結構與經濟及産業結構不匹配,直接造成教育資源浪費、學生就業困難;另一方面産業界卻求才若渴。
二、臺灣技術與職業教育的政策走向
1.推行國民中學技藝教育方案。在臺灣,普通基礎教育係指國民教育階段(屬義務教育),包括6年的國民小學和3年的國民中學兩個階段。早在1993年度,臺灣就開始試行發展與改進國民中學技藝教育方案,以邁向10年國民教育目標。即將國民中學增加一年,即四年國民中學;高中縮減為二年,即將三年減為二年高中。這些措施是結合當地的國民中學、高級職校、專科或職訓中心合作辦理國中技藝教育班,提供給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即不願意繼續升學或較適合學習技藝者,經由技藝教育班課程,加強職業陶冶,培育職業興趣;國中三年後這些未繼續升學者,輔導安排至高職實用技能班,至少修習一年,以掌握就業技能。這樣,實際上國民中學就有四年的學習時間。從1993年開始,經過三年的試辦,到1996年臺灣逐步全面強制實施國民中學技藝教育方案,即讓全臺灣省的學生都能接受10年的國民教育。
2.實施高職免試入學。為緩解國中畢業生升學壓力,為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12年國民義務教育打下基礎,近幾年臺灣在積極推行實施高級職校免試入學方案。其步驟是1997年的暑期前公佈實施辦法,1999年度正式實施。如前所述,目前臺灣每年國中畢業生人數約有38萬人,而全臺灣省的公私立高中(職)等招生名額約有47萬人,即每位應屆國中畢業生升學的機會率為123%,況且全省200多所高級職校均勻地分佈在各地縣市,國中畢業生完全可以在學區內就近免試入學。所以,高職免試入學有其可行性。
3.推行中等教育多元化。為建立高中形態多元化,推遲學生在中學階段的分流,目前臺灣省高中階段除高級中學與高級職校兩種形式外,試辦的形式主要有:(1)綜合中學,指高級中等學校依據教育功能,同時設置普通科及職業類科不同課程,以招收性向未定之國中畢業生,藉試探、輔導等以便使學生自由選擇普通課程或職業課程,以延後分化,達到適性發展之目標。試辦的綜合高中方案主要分三步走:第一步從1996年起在全省現有的公私立普高、公私立職高以及新設立的公私立高中(職)中選擇17所績優高中(職)先行試辦,第一步試點以各校為單位;第二步選擇金門、澎湖、彰化等資源整合較完善的地區,進行全面性、區域性的試辦;第三步逐步在全臺灣省推廣。(2)完全中學,將國民中學與高中(職)合併,形成六年一貫制的中等學校。完全中學的國中部依照一般國中的課程標準實施,高中部則朝向綜合高中實驗課程規劃。(3)現有的高中(職)推動學年學分制,修訂課程,規定高中、高職一年級基礎課程相同,高中、高職學生可流通互轉,普通高中可以設置職業選修課程,打破高中高職界限。這表明,臺灣中等教育朝向多元化方向發展,其目的是為了推遲學生在中學階段的分流,緩解高中與高職之間的招生競爭,打通普通教育體系與職業教育體系之間的通道,適應日趨多元化的臺灣社會需求。
4.修改現行法規,放寬升學通道。1994年,臺灣修改了職業學校法與專科學校法。主要在入學資格方面作了大幅調整:即須經入學考試合格者改為經入學考試合格、甄試錄取、登記、分發或保送入學。修改後入學方式更富彈性,大大拓展了入學渠道。在臺灣,專科主要有三種學制及形式:二專招收職業學校畢業生;三專招收職業學校及高級中學畢業生;五專招收國民中學畢業生。而修訂通過的專科法規定:二專、三專都可以招收高級中學畢業生。這從法律上放寬了升學通道,使高級職校與專科學校無論在生源的渠道上還是在入學的形式上都呈現多元化的發展趨勢。
5.修法通過,專科改學院;草擬標準,學院改大學。1995年10月,臺灣省再次修正專科學校法,其目標是:篩選符合大學設立標準的專科學校,改為技術學院。這在職教體系的高級層次上拓寬了升學渠道,為大批職校及專科學生升讀技術學院提供了機會;另一方面也將滿足産業界因經濟發展及技術升級對技術學院畢業生的大量需求。根據通過的修正條文,1995年11月開始接受專科改學院的申請,1996年具體進入到試辦操作階段。據統計,1995年臺灣有技術學院7所,1997年達到16所。根據1999年最新統計,臺灣技術學院已達20所。1996年4月,臺灣又制定了大學及分部設立標準。根據該標準,有6所技術學院在當年升格為科技大學。科技大學的設立將會進一步滿足職教體系內學生升讀大學的願望,使臺灣技職教育體系與普通教育體系真正成為人人都願意上的二條國道。
6.專科設類不限制,職教課程須改革。在臺灣,專科一般根據學科分門別類設立。如原本是工商類的專科學校,未來也可能成為理工商農等類科統統都有專科學校。此項改革顯示臺灣職業院校今後在科類設置上將呈現更自由的發展趨勢,各校將有更多更彈性的自主空間。職教課程改革方向是:(1)教育目標、課程目標與教學目標相結合;(2)各級職校課程及教材縱向相銜接、橫向相整合;(3)重視課程內容與職業道德、人文素養與工作態度的培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