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扁總部施明德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對倒扁下一步行動進行説明。(臺灣東森新聞圖片)
人民網10月23日電 反貪倒扁運動重新出發,倒扁總指揮施明德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下一步反貪腐行動將進入臺灣校園與推動“反貪腐法案”並進。“反貪腐法案”推動“黨産條例”儘快付委,也針對臺“第一家庭”諸多的財産問題,盼增訂“第一家庭條款”,鎖定“院長”級以上的官員二親等內,所有財産申報與取得,都要攤在陽光下。
陽光一身腥 反貪腐出擊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倒扁總部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佈下一階段的行動。新聞總監張富忠表示,下一階段將重點放在推動“反貪腐法案”,積極與“朝野”各黨接觸,爭取共識;另一方面,總部也將計劃到全臺各大專院校演講,接觸尚未被政黨綁架的新公民,預計本週可以上路。
施明德表示,反貪腐運動最重要是希望能建構一個乾淨的政治空間,臺“立法院”各黨團都提出不少陽光法案,“但‘陽光’已經被政客玩臭了”,因此提出“反貪腐法案”,要創建反貪腐法案並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因此呼籲儘快讓“黨産條例”付委,進入實質討論。
倒扁總部除追討國民黨威權時期不當取得的黨産外,希望加入違法、無法源取得的財産並限期歸還等原則。
球員兼裁判 質疑“立委”打假球
倒扁總部國際發言人盛治仁認為,政黨基於私利,往往在制定相關法案上都設下捕俘,再拿這些法案來欺騙人民。他舉政治獻金法為例,根據2004年底“立委”選舉數據顯示,男、女“立委”平均僅申報687、743萬元,國、民、親三黨則分別平均申報756、1101、935萬元,他要問大家“你相不相信?”他個人認為有九成的數據是假的。
盛治仁也提到,至今沒有“立委”因申報不實而遭處罰,顯見政治獻金法的漏洞很大,對於容易取得的島內財團僅設輕微的行政罰,對於幾乎沒有取得管道的島外法人,卻設下5年以下的重罰,事後核實上也未確實運作;他建議可倣美,委外找會計師核實工作,不能再寄望這群有利害關係的“立委”。
設“第一家庭”條款 擴大規範二親等
倒扁副總指揮姚立明也表示,倒扁總部盼修訂貪污治罪條例,針對“院長”級以上官員二親等內增訂“財産來源不明罪”、並擴大公職人員財産申報制、各項社交活動“強制報備與主動註冊”至二親等內等;這也就是所謂的“第一家庭條款”。 “財産不明罪”包括除追究官員本身不明財産外,其二親等內都要追查,並將不明財産推定為貪污賄賂犯罪所得,除處以罰則並沒收其財産,境外存款如未申報,也構成犯罪行為;二親等部分,以“第一家庭”為例,趙建銘就在其規範中,但其父趙玉柱不受限。
另外,倒扁總部希望擴大公職人員財産申報量程至二親等以內之家屬,規定官員需“動態”申報個人與家庭財産,並提高公職人員財産申報法與政治獻金法等相關刑事罰則,並溯及既往10年,避免發生漏報、謊報等行為。
張富忠認為,“黨産條例”是龐大的法案,要儘快通過有一定困難度,但如一直在臺“立法院”程委會裏卡關,無法付委討論,要通過是遙遙無期,其他三個條例部分,則是早已在各委員會裏頭,倒扁總部盼能加入所提條件,儘快付之二讀並三讀通過。
姚立明呼籲,這些反貪腐法案應儘快于年底北高市長與市議員選舉前完成,選民可將各政黨在推動上的表現,作為投票的引用依據。 (來源:人民網-海峽兩岸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