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臺島“百萬人倒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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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認同”的吊詭“臺灣”等於“臺灣國”

  時間:2006-10-09 13:49    來源:     
 
 

  中新網10月8日電 臺灣《聯合報》今日社論指出,“臺灣”不等於“臺灣國”,“臺灣國”更不等於“臺灣”,一字之差,正是民進黨“自欺欺人”的巨大運作空間。

  社論説,民進黨的“沒有族群問題,只有認同問題”論調,陳水扁説過好幾次,並多次見諸正式文告。此説的邏輯架構是:“只要認同臺灣,就是臺灣人;只要愛臺灣,就是臺灣人。”

  而民進黨所説的這個“認同問題”,暗藏著語言的吊詭。當民進黨使用“臺灣”一詞時,十之八九,它説的其實不是“臺灣”,而是“臺灣國”。

  文章指出,在民進黨的政治語匯中,十之八九“臺灣”就是“臺灣國”,“臺灣國”就是“臺灣”。有時減一個“國”字,有時加一個“國”字,但其實皆是同一指涉。因此,當民進黨説:“認同臺灣,就是臺灣人;愛臺灣,就是臺灣人。”其實是在説:“認同臺灣國,就是臺灣人;愛臺灣國,就是臺灣人!”亦等於在説:“認同臺獨,就是臺灣人;愛臺獨,就是臺灣人!”

  “認同臺灣,就是臺灣人”,此説自屬正理;但是,若主張“認同臺獨,就是愛臺灣”,甚至“不認同臺獨,就是不愛臺灣”,則頗有爭議空間。

  文章分析説,民進黨挺扁運動主軸論述的成分是:“臺灣新憲法”、“完全建國”、“臺灣萬歲”、“臺灣國萬歲”……。在此一論述體系中所使用的“臺灣”一詞,其實皆是指“臺灣國”。唯其如此,也才能夠建立“挺臺灣國,所以必須挺扁挺貪”的論述。

  民進黨的“認同臺灣,就是臺灣人”其實是一個“假命題”。因為,在臺灣極少人不愛“臺灣”。但民進黨若主張“不認同臺獨,就是不認同臺灣”,即不免發生爭議。畢竟,民進黨曾有“臺灣前途決議文”,陳水扁甚至主張“四不一沒有”,並稱“正名制憲是自欺欺人”,則如何謂不認同一個根本不存在的“臺灣國”、不認同一個已被“臺灣前途決議文”否決的“臺灣國”,或不認同一個被陳水扁指為“自欺欺人”的“臺灣國”,竟是“不愛臺灣”,而就必須被剝奪做為“臺灣人”的資格?

  文章指出,多年來,民進黨最大的騙術與謊言就是:説“臺灣”時,其實是在説“臺灣國”,蓄意將“臺灣”與“臺灣國”混淆互替使用。於是,當民進黨説“認同臺灣”時,其實是以“是否認同臺獨”來作政治分類;當民進黨説“愛臺灣”時,亦是以“是否愛臺獨”來作政治分類。這是“自欺”,更是“欺人”。

  所以,只要將民進黨政治語言中的“臺灣”加一個“國”字,只要將民進黨遊行隊伍中的“臺灣”大字旗加一個“國”字;民進黨所説的“沒有族群問題,只有認同問題”,就不能自圓其説。

  民進黨若主張“認同臺灣國,就沒有認同問題;愛臺灣國,就沒有族群問題”;這種“自欺欺人”的論述,卻正是認同問題與族群問題的根源,最後就變成了必須認同民進黨才算是“臺灣人”。

  文章在最後指出,“臺灣”不等於“臺灣國”,“臺灣國”更不等於“臺灣”,一字之差,正是“自欺欺人”的巨大運作空間。請仔細聽,當民進黨説“臺灣”時,十之八九,它説的其實不是真正的“臺灣”,而是虛擬的“臺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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