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6日電 陳水扁5日首度針對“國務機要費”疑雲稱,他在2002年把“奉天”、“當陽”項目等“總統的私房錢”“國安密帳”全部繳庫後,還有一些“機密工作”因無法經過“外交部”,必須動到其他“國務機要費”,有很多“不得不的便宜措施”,用“其他”單據、發票領出來,但全部用在公的方面,絕對沒有納入他的私人口袋。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5日在帛琉“越洋自爆”,對“國務機要費”及SOGO禮券案等向記者大吐“實情”。在記者持續追問,針對“國務機要費”案情發展,“是否以下臺保證清廉”時,陳水扁未如過去一樣,以下臺作保證,只説“我已經説得很清楚,我説了N遍,你要我再説幾遍?”
陳水扁並稱,有關“國務機要費”使用已經進入查黑中心調查的階段,一些細節因為偵查不公開,不便為檢察官擅自説些什麼。但他“承諾”,不管“總統府”或他都將配合調查,相關經費的使用、用在哪,包括一些領據與匯款,都會向查黑中心檢察官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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