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演講:關於如何寫作

時間:2009-03-24 14:53   來源:台灣網

  各位朋友:

    很抱歉今天晚了一刻鐘才開始,我是很守時的人,剛剛我一直在等陸神父來帶我。最近我的日子過得很糊塗,一直記不清是哪一天要演講,直到前天有位朋友打電話給我:我們後天在耕莘文教院見。我嚇了一跳,不過,我那時想,沒關係,大概只有二十個人。可以隨便説説,可是沒想到我在臺灣有這麼多的朋友。

    今天又在下雨,聽説這一陣臺北不是雨季,可是我回來以後,發覺總是在下雨。我以為今天不會有那麼多朋友來,看見你們,我很怕,一直想逃走。

    希望我的話對各位不會有不好的影響。過去我教過書,常上講臺,但教書的時候有課本,現在跟各位説話沒有課本,我擔心今天隨口所説的,對各位會不會有不好的影響。我特別説一位年輕讀者的來信,做為今天這個談話的開始。剛回臺灣時,我收到一位高中女生的信,我記不得她的名字了,這位讀者説她在初三的時候,因為升學壓力太重而想自殺,在個時候,她看了我的書,因而有了改變,我不知道她有什麼改變,可是她一直説是我的書了她。我覺得這個孩子有點“笨”,因為,任何一本我的書都救不了你,只有自己可以救己,別人不能救你的。她説她現在已是高中生了,而對於最近我丈夫的去世,她説她覺得人生是假的,她還是要死。我收到這封信好幾個月了,一直不知怎麼回信,可是我很掛念這位友,因為她的信寫得很真誠。希望她還是把我忘記吧,因為這是一個不好的影響。不知道位朋友今天有沒有在場,或是有她的朋友,請轉告她,信收到了,並請她千萬不要灰心,為別人的遭遇畢竟不是發生在她身上。

 

    從未立志做作家,倒曾下過決心要當畫家的妻子。今天的講題是“我的寫作生活”,我實只是一個家庭主婦,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別人把我當作家看,這種改變,使我很不習慣,且覺得當不起。作家應該是很有學問或是很有才華的人,我呢,做了六年的家庭主婦,不是專業作家,以後也不會是。

    我從來沒有立志要做作家。小時候,父母會問,師長會問,或者自己也會問自己:長大要做什麼?我説就要做一個偉大藝術家的太太。“有沒有對象呢?”他們會問,我説:“有的。”“是誰呢?”“就是那個西班牙畫家畢卡索!”因為小時候,我很喜歡美術。寫作文的時候,我總説要做一個偉大藝術家的妻子,並沒有説自己要成為藝術家。我的功課不行,數學考零分,唯一能做得好的只有國文。小時候,數學成績很不好,常常考零分,有一次考得最高分是五分,我都不知道是怎搞的,應該也是零分才對。我的作文好,小學五年級時參加演講的演講稿是自己寫的,每次壁報上一定有我的作品,我的家庭很幸福,可是有一次,我把老師感動得流淚了,因為我告訴他我是孤兒,還寫了大約有五千字的《苦兒流浪記》。

    進了初中以後,班上同學大約有十個人的作文是我寫的。因為他們寫不出來,我就説拿來拿來,我替你寫。後來,又學寫唐詩,在作文本上寫了十幾首。我發覺自己雖然別的事做好,但還可以動筆,這是一條投機取巧的路。

    初二時,不喜歡學校生活,離開學校自己唸書。到了大學,我跟許多高中畢業的同學一念哲學系,發現我的國文比不上他們,大一的國文考試,《春秋》是什麼時候、誰寫的之類的題目,我都不曉得,所以國文就不及格了。後來我去找老師,我説:“老師,我是年少失學,不知道《春秋》是什麼時代的,我覺得這是文學史的問題。”老師説:“你應曉得的呀!”我説:“對!我知道的也是國文類的,可是並不是這一類的。”後來他説: “那你要補考羅。”我説:“補考還是不會及格的,只有一個方法,我可不可以補給你六篇作文。”他問我要寫多少字,我説隨我寫吧。

    瞎編的故事竟把老師感動哭了後來,我寫了一篇三萬多字,我的父親,我的母親,我的年少生活,從我的祖父開始講起,中間還有戀愛故事,其中我伯父並沒有戀愛,是我編的。

    老師要求我用毛筆寫,我寫不來,就用簽字筆寫成毛筆字的味道。這篇寫得非常好,故事有真有假,還有情節,老師看了,把我叫過去,説:“你是我的學生中最有才華的。你寫關於上一代的事,都是真的嗎?”我就説:“真假你還是別管吧,這篇作品你還喜歡?”他説:“老師看了很感動,一夜沒有睡覺,老師都流淚了。”

    我很幸運。這件事以後,我發現自己從小做什麼事都不對,不順利,最順利的事就是寫文章,因此,在大學裏我就開始寫文章,但也不是很勤的。有一個很光榮的紀錄是從小學開始投稿,到現在還沒有被退過稿。

    我的青少年時代出了一本書《雨季不再來》,這本書是被強迫出版的,因為如果我不出,別人也可以把那些文章輯成一個集子出書,而我連版稅都拿不到。其實那些東西都很不成熟,都不應該發表,是我在二十二歲以前發表的文章,文字非常生澀,感情非常空靈,我喜歡空靈這兩個字,但那是那個時期我寫時所不能偽裝的一些感情,這是我的第一本書。

    寫作在我生活中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它是蛋糕上面的櫻桃。然後,我離開臺灣到西班牙,生活的改變以及其他一些事,使我停筆了。有位朋友每回寫信總説,你不寫實在太可惜,因為你才剛剛開始寫。我就跟他説:我現在正在改變中,這時候不想寫東西,免得將來後悔。這位朋友是個編輯,他説,好的,我等你,我要等你幾個月呢?我説:你慢慢的等。一等,等了十年。

    有一天,我坐在沙漠的家裏,發覺我又可以寫作了。所以,我覺得等待並不是一件壞事,不要太急。現在又有朋友在問我:三毛,你又不寫了,要多久才會再寫呢?我説,你別急,等我。他説:要等多久呢?我説:大概要另外一個十年。他一聽,馬上説:那不是等死嗎?我説:這究竟不是在我們自己的手裏,如果硬逼著我寫,反而寫不好,而十年以後,也許又是另一個面目出現了。

    我認為寫作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有人問我:你可知道你在臺灣是很有名的人嗎?我説不知道,因為我一直是在國外。他又問:你在乎名嗎?我回答説,好像不痛也不癢,沒有感覺。他就又問我,你的書暢銷,你幸福嗎?我説,我沒有幸福也沒有不幸福,這些都是不相干的事。又有別人問我,寫作在你的生活裏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嗎?我説:它是最不重要的一分。他又問:如果以切蛋糕的比例來看,寫作佔多少呢?我説:就是蛋糕上面的櫻桃嘛!

    生活比寫作重要;我重視生活,遠甚寫作。也許,各位會認為寫作是人生的一種成就,我真誠的説一句:人生有太多值得追求的事了,固然寫出一本好書也可以留給後世很多好的響。至於我自己的書呢,那還要經過多少年的考驗。我的文字很淺,小學四年級的孩子就可以看,一直看到老先生,可是這並不代表文學上的價值,這絕對是兩回事。

    有一年,我正在戀愛,跟我的荷西走在馬德里的一個大公園,清早六點半,那時我替《實業世界》寫稿,那天已到交稿的最後一天了,我煩得不得了。我對荷西説:明天不跟你見面了,因為我一定要交稿了。荷西説:這樣好了,明天清早我再帶你來公園走,你的文章就會出來了。我繼續跟他在公園裏走,可是腦子一直在想文章的事,這時,看公園的園丁,在冬天那麼冷的清早,爬到好高的樹上鋸樹。我看了鋸樹的人,就對荷西:他們好可憐,這麼冷,還要待在樹上。荷西卻對我説了一句話,他説:我覺得那些被關在方盒子裏辦公,對著數目字的人,才是天下最可憐的。如果讓我選擇,我一定要做那樹上人,不做那銀行上班的人。聽了荷西的這番話,我回家就寫了封信給雜誌編輯説,對不起,下個月的專欄要開天窗了,我不寫了。

    寫作只是我的遊戲之一,所以我是一個很重視生活的人,遠甚于寫作。別人也許會問:你是不是遊戲人生呢?我要説:我是遊戲人生。來到這個世界本就是玩的,孔子就説“遊于藝”,這幾個字包含了多少意義,用最白話的字來説就是玩。我説玩不是舞廳的玩,也不是玩電動玩具的玩,或者抽大麻的那種,不是,我的人生一定要玩痛快才走,當然走不走不在我,但起碼我的人生哲學是做任何事一定要覺得好玩才去,絕不會為了達成一個目的,而勉強自己。我説這話是非常緊張的,這句話説出來很不對,但這只是對我自己,不是對別人,而且我的人生觀是任何事情都是玩,不過要玩得高,譬如説,畫畫是一種,種菜是一種,種花是一種,做丈夫是一種,做妻子也是一種,做母更是一種,人生就是一個遊戲,但要把它當真的來玩,是很有趣的。

    很多人看了我的書,都説:三毛,你的東西看了真是好玩。我最喜歡聽朋友説“真是好”這句話,要是朋友説:你的東西有很深的意義,我也不知怎麼説了,因為很少朋友對我説這個,一般朋友都説,看你的東西很愉快,很好玩。我就會問:我寫的東西是是都在玩?他們説:是啊。一個小朋友告訴我:“你寫的東西好好玩!”我覺得這是一種美。

    前不久我碰到一個小學四年級的小朋友,他説:你的東西很好玩。我覺得這是一種讚美,過去寫的東西不好玩,像《雨季不再來》,因為年紀輕不知道怎麼遊戲人間,過了好苦的青少年時代。後來知道自己在世上的時間,過一天就短一天,我一定要享受人生。怎麼享受呢?像我的《沙漠中的故事》,對不起,又提我的書。第一篇《沙漠中的飯店》就是玩菜,第二篇《結婚記》是如何結婚,扮家家酒,第三篇寫在沙漠裏替人看病,也是玩,還一篇很好玩的叫《沙漠觀浴記》,看當地的人如何洗澡。這些東西都是在心情很好時,發現自己的生活這麼美麗,為什麼不把它寫出來呢?不知不覺就寫出來了,並沒有所謂的“使命感”或是“文以載道”,我都沒有。

    雖然我寫的都是些平淡的家庭生活,很平淡,但有一點不得不説,很多生活枯燥的朋友給我來信説我的文章帶給他們快樂,我在這裡要強調的是:你的生活就是你的文章。我是基督徒,我要感謝天地的主宰——我們稱為神,因為它使我的生活曾經多彩多姿過,至於將來怎麼樣,不知道。


    來説説停筆十年後,第一次投搞到《聯合報》,刊出來的感覺。寫稿的時候還不知道用什麼名字,我從來不叫三毛,文章寫好後,就想:我已不是十年前的我了,改變了很多,我不喜歡再用一個文謅謅的筆名,我覺得那太做作,想了很久,想到自己只是一個小人物,乾脆就叫三毛好了。後來又要跟荷西解釋三毛是什麼意思,結果他聽懂了,他畫了一個頭,頭上三根毛,説:三毛就是這個嗎?我説:是呀!荷西説:哎呀,這一向是我的商標!

    這篇文章寄出以後,我一直患得患失,心理負擔很重,我知道這不是一篇很有內容的文章,只是比較俏皮一點而已。結果,十天后,我接到寄至撒哈拉沙漠的《聯合報》航空版,見文章登出來,幾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實在是太快了。我拿了這張報紙就走,那時我和荷西還沒有車子,可是我實在是等不及了,手拿報紙就在沙漠上一直走,打算走到工地去告他,我走在他的交通車會經過的路上,後來,交通車過來了,他看見我,我就叫司機停車,我向他跑過去,他説:不得了,你已經投中了!我説,是,是,就在這裡。他問:你怎麼證明就是你呢?我説:你看了那個筆名的字嘛!那真是很快樂的一天,到現在都不能忘記,多年以後,第一次寫文章,在沙漠裏,只有一個人可以分享,而這個人是看不懂我的文章的,可是還是很高興,像孩子一樣在沙漠裏跳舞。愛、希望和幸福,是上天給人們的禮物,那以後,我寫了很多沙漠的文章,直到現在還有很多沒有寫出來,很多朋友説,你跟我們説的沙漠跟你寫的沙漠不一樣,因為有很多很好聽很神秘的東西都沒有寫。我説,這並不可惜,我的生活裏還有更大的幸福。他説:可是讀者在等你的文章。我説:讀者有讀者的幸福,他們不從我這兒得到幸福,他們應該自己追求自己的幸福。當然,我認為一個作家是不是受歡,是不是受到欣賞,作家自己固然也要努力,但是讀者的熱情也是一份極大的鼓勵和共鳴。

    有位朋友告訴我:三毛,你跟每一個人都可以做朋友。我説:我是一個人很孤僻的人,有時候多接了電話,還會嫌煩嫌吵。這次回來,他又對我説:你知道你的優點在哪嗎?你教人對生命抱著愛和希望。這是他告訴我的,不是我自己説的。然而我卻説:我都一天到晚想跳樓呢!他又説:可是,這次你回來還是給我這種感覺。我問他為什麼,他説:就是每次你回來,還是給四週的朋友們對人生的信心和盼望,這是你自己所不自覺的。我聽了這話後,覺得是他給我的鼓勵,而不是我給他的鼓勵,因為愛、希望和幸福,都不是物質,我始終認為這是上天的禮物。我們有這麼多器官,像座化學工廠,這是很普通的事,但抽象無形的東西,絕不是器官所能産生的,思想、愛、信任、希望都不是。 


    婚姻是世界上最好的事情之一;對男孩女孩都一樣,我發現今天在座的,女孩子比男孩子多,以我個人的經驗,我願意告訴各位朋友,尤其是女孩子——婚姻是人生最幸福的事。不要怕,如果在座有很多未婚的朋友的話,跳開寫作的題材不談,我很誠懇的説,人生最大的福,對男孩女孩都一樣,可是因為我是女孩子,我不知道男孩子的心理,婚姻是人生最美的事情之一。以我體驗的生活,我去過很多國家,包括東歐一些地區,去過很多奇奇怪怪的國度,非洲、歐洲、南美,看過不同的人,吃過不同的食物,學過不同的語言,這都不是人生的幸福。我始終強調婚姻的幸福和愛,我的文章挑不出一些一般人認為有深度的人性矛盾的地方,我的文章比較少,也許好的文學對人性的描寫比較深刻,但是,我長大後,不喜歡説記錄的東西都是真實的,而我真實生活裏,接觸的都是愛,我就不知道還要寫什麼恨的或矛盾的事,或者複雜的感情,因為我都沒有。

    我的寫作生活,就是我的愛情生活;我的人生觀,就是我的愛情觀。過去我是一個很複雜的人,到了三十一、二歲的時候,我開始變成越來越單純,甚至於回臺北的時候,看到汽車還會怕,聽見電話鈴響會不習慣,因為結婚以後六年間,我們家沒裝過電話。後來可以裝電話了,我和我先生想了一下,他説:“我們還是不要吧!”我:“好,我們不要電話。”所以請我來談談我的寫作生活的話,對於一些真正熱愛寫作的朋友,可能得不到什麼,但是我有信心,我相信有很多朋友,在愛情上有疑惑,或者有恐懼話,以我自己的經驗,我還是告訴各位婚姻是一件值得一試的事。

   

    我的寫作生活,如果不是我的丈夫荷西給我自由,給我愛和信心,那麼一本書都寫不出。再説,我翻譯了一套西班牙文的漫畫書叫做《娃娃看天下》,這本書過去我不太重視,現在我非常的重視它,所以我又把它交給皇冠出版社再印,這本書大概有一千頁,是我家庭生活的一部分。這不能算是寫作,算是家庭生活。整整八個月的時間,我們吃完晚飯,我先生和我就把電視關掉,門鎖起來不許人進來,開個小燈,他坐在我對面,開始翻譯,經過八個月譯了一千頁。所以我的寫作生活,就是我的愛情生活。這真是怪,別人一定説,今天去聽三毛講話,她真是胡説八道,亂講的,因為她説的是這樣奇怪的話,“我的寫作生活,就是我的愛情生活。”但是我還要説一句,“我的人生觀,就是我愛情觀。”

    我的作品幾乎全是傳記文學式的。不真實的事情,我寫不來,我希望不要再等十年我就能再拿筆寫,我以後要走我的路,找尋我的路,但是有一點,我知道我做不到的,就是寫不實的事情。我很羨慕一些會編故事的作家,我有很多朋友,他們很會編故事,他們可以編很多感人的故事出來,你問他:“這是真的還是假的?”他説是真真假假摻在一起的,那麼認為這也是一種創作的方向,但是我的文章幾乎全是傳記文學式的,就是發表的東西一定不是假的。如果有一天你們不知道我到世界哪一個角落去了,因為我又要走了。你們在沒有看到我發表文章的時候,也許你們會説:“三毛不肯寫,因為她不肯寫假話。她要寫的時,寫的就是真話。當她的真話不想給你知道的時候她就不寫。”所以説,各位今天來聽我説話,實在是白來。

    我是個好家庭主婦,與荷西在一起的六年是上天給我的恩賜,一定有人奇怪,為什麼我離臺灣十年,沒有寫過文章,結婚以後反而寫文章?別人都説作家如果是家庭主婦就不能寫文章,否則柴、米、油、鹽弄不清楚。我是個家庭主婦,非常管家,因為喜歡家。我認為神給了我六年了不起的日子,我相信我的丈夫來到我的生命裏他是負有很重要的任務、使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六年來,他帶我去這裡,去那裏,去撒哈拉沙漠,他讓我做一個自由的妻子,從來沒有干涉過我,讓我的個性自由發展,雖然他不了解我的文章,可是他跟每人説:“我的太太是作家。”大家都不太相信,他不懂中文,卻非常驕傲這點。我出了一本書叫《溫柔的夜》,以後就沒有再寫,朋友問我,《聯合報》痖弦先生也常寫信給我:“三怎麼不寫了呢?也不敢催你。”我就不知道怎麼回答這些愛護我的朋友的來信。我現在説話有一個壞習慣,會説“這是最後一年,”所謂最後就是我先生在世的最後一年。平常我寫稿的習慣是晚上寫,白天睡覺。在最後一年的時間,我突然發覺我寫稿時,我先生是早上睡覺,而他應該早上六點鐘起來,所以晚上十一點,我跟他説:“荷西,你去睡覺,我要開始寫稿了,因為我實在欠人太多,沒辦法,你去睡覺。”他就把我的茶放好去睡,我就不管他,開始抽煙、喝茶,把自己放到文章裏去。為了菏西睡不著覺,我又停筆了,最後一篇文章寫的是《永遠的馬利亞》,記得寫了將近四天,而寫得不好,寫到早上六點鐘的時候,偷偷溜進臥室睡覺,我小心的走進去,怕吵醒荷西,結果發現他拿被單蒙在頭上,我一進去,他就“哇!”的一聲跳起來了,大叫一聲:“你終寫完了!”我就問他:“你沒有睡?”他説:“我不敢講,因為房子太小了,我也不敢講,我就把被單蒙著頭,看你幾點鐘會進來嘛!結果你終於寫完了。”我問他這種情形有多少?他説:“不是繼續了多久,從你跟我結婚以後開始寫文章,我就不能睡覺。”我説:你知道我在外面,為什麼不能睡?”我罵他,因為我心疼。我説:“你為什麼不睡覺?”説:“我不曉得,我不能睡。”我説:“那我就不能寫文章了啊!”他説:“你可以。”於是我説我下午寫,他説好陪我寫,我説可是晚上還要寫,他説好。於是我每寫一個頭就回頭看他,他翻來覆去的不能睡,後來我問他為什麼,他説:“你忘了嗎?因為這麼多年來我睡覺的時候一定要拉著你的手。”我聽了之後一陣黯然,簡單的説:“荷西,那麼從今以後我停筆了。”從那時候開始有十個月,我真的沒寫,別人問我,我説先生不能睡覺,他們覺得好笑説:“他不能睡別理他好了!”我説:“他的工作有危險性的,我希望他睡得好。”後來我的父母來問為什麼十個月沒寫文章,我説:“荷西不能睡覺。”父親問為什麼荷西不能睡覺?我説:“我不能告訴你,反正他不能睡覺。”他們又追問,後來我説了,因為我們是很開明的家庭,我説:“六年來,他不論如何睡,一翻身第一件事一定找我的手,然後再呼呼大睡。”

    所以,荷西和我的生活如果繼續下去,可能過些年以後三毛也就消失了,我也跟我的母説:“對一個沒念過什麼書的人,五本書太多了,我不寫了。”我母親問為什麼?我説:”我生活非常幸福,如果我的寫作妨礙我的生活,我願意放棄我的寫作。”母親説這是不衝突的兩件事情,但是我還是沒有寫,直到荷西離開這個世界。


編輯: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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