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自認“美國軍政府在臺代理人”、“美國官員”,主張被訴的案件應移送美國軍事政府管轄,委託“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升控告美國總統及國防部長。
國民黨“立院”黨團告發陳水扁涉“外患罪”,但臺灣“高檢署”調查認為,陳水扁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出的訴狀,並沒有要他國對臺灣地區開戰或佔領意圖,且美軍政府不存在,給陳水扁不起訴處分。(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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