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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金戴銀財產申報卻填“無” 扁妻涉嫌“違法”

  時間:2006-05-31 15:25    來源:     
 
    中國臺灣網5月31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出門常配戴價值高昂的珠寶手飾、金表等,但在臺“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中卻全部填“無”,由此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最高可處三十萬罰鍰。但“監察院”官員也坦承,因為沒有“搜索票”實在很難查,“只能靠社會輿論和道德約束了!”
 
  據報道,陳水扁一家與臺當局“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傳出購買百萬名表,還有辜家企業主搶付錢的傳聞。但在臺“監察院”的財產申報資料中,陳水扁、馬永成在“其他財產”部分全數沒有填寫,在陳水扁的信托財產中,也沒有列入珠寶手飾或金表。

  臺“監察院”官員表示,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只要每一項財產價值超過二十萬元以上,就應該如實申報,否則經“財產申報處”查獲可處以“行政罰”,漏報最高可處三十萬元。而吳淑珍、馬永成持有金表卻明顯漏報,“財產申報處”是否會介入調查?相關官員表示,“即使接獲有人檢舉,或是‘立委’爆料,沒有檢調單位的搜索票,也很難查。”

  這位官員說,由于“公職人員”申報財產是採取定時定點的方式,即使有人檢舉漏報,只要那位官員或“立委”矢口否認,“監院”財產申報處也拿他沒輒;況且依照過去的經驗來看,也從未有任何一位“公職人員”因為漏報珠寶或名表而被“監察院”處以“行政罰”。

  那麼,“政務官”是否會把現金大舉購入珠寶或黃金,放在銀行保險箱里保值,借此躲避財產申報?這位官員無言以對,只簡短回答說,看來只能依靠社會輿論力量,或“政務官”與“立委”的道德約束了。 

  報道指出,翻遍“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臺當局“總統府”申報最高價值珠寶的官員,反倒是涉嫌高捷案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資料顯示,他申報夫人陳辜美貴持有三十萬的珠寶。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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