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的“低俗”與“高俗”

時間:2009-01-06 10:48   來源:東方網

  當今時代,令人不能自拔的,除了牙齒還有網路。中國網民總數自去年6月首次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之後,每天都還在增長。網路是現代化的重要工具,網路不是萬能的,但沒有網路是萬萬不能的。網際網路很好,網上的主流民意也挺好。然而,網路這個地盤很寬很強大,有時確需灑掃。

  2009一開年,全國整治網際網路低俗之風專項行動就展開了,為期1個月(新華社1月5日)。因為“存在大量違反社會公德、損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內容”,首批19個網站被曝光,主要是“存在大量低俗圖片”、“刪除不及時”。

  啥是“低俗內容”?尺寸需把握。攝影大師的人體藝術作品,就不可能歸為“低俗”。目前“低俗”的概念還不很清晰,重要的是得告訴公眾“低俗”的基本標準,讓網友能初步判斷自己要發的文字或圖片或影像是否“低俗”,先行自我把關。如果缺乏標準,自然就胡貼髮發,所以標準問題是個重要問題。香港的電視就規定不可露點,得打馬賽克。當然,電影是廳堂,電視如廣場,而網際網路像大地,大地要“環保”,但不宜拿廳堂臥室的潔凈標準來要求大地,否則所有的人都要去做清潔工了。

  有人提問:百姓有沒有“低俗”的權利?這個問題不難回答。公域和私域是不一樣的,在私域你有“自我低俗”的權利,而在公共空間,則要求你“隨心所欲但不逾矩”。社會學家李銀河曾寫過一篇《為下流社會辯護》,標題蠻震撼,起因是有個人因為瀏覽和下載了黃色網站上的一段色情內容被警察發現罰了款。她“不得不為下流社會辯護”,因為“下流社會的人也是人,他想滿足他那點可憐的慾望”,而“公民擁有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之下滿足個人各種感官慾望的權利”。這也就是説,私域的權利不可侵犯剝奪,公權力要管的是可能“傷害他人”的公共空間。

  網際網路當然是一個重要的公共空間,在這裡,我們需要培養積累公共空間意識。有學者提出,我國民眾千百年來只注重“朝廷”“家庭”,缺乏公共空間意識。這是有道理的。由於公共空間意識的習慣性缺乏,導致出門玩耍、出國遊賞時隨地吐痰、大聲喧嘩等等非文明現象——沒有公共空間意識,就沒有在公域尊重他人的習慣。我多次在評論中提醒網路注意“合成謬誤”,現在似乎有一種集體無意識,認為網際網路是大家都可以隨心所欲撒野亂來的,這可不對。

  除“低俗”之外,我認為網路還要當心“高俗”。“高俗”是貌似崇高、假裝正義、扮演偉大、粉飾太平,表面上看用意不錯、目的很好,實際上比“低俗”為害更烈,只是這種“思想性損傷”不見血而已。最典型的是網路狹隘民族主義的勃興。不久前一個名為《2009,中國加油》的視頻風行網路,被稱為“史上最牛小學生詩朗誦”。是一班小小年紀的學生站在教室裏,進行“義正詞嚴”的集體詩朗誦,顯然,詩歌不是學生自己寫的。聽聽那詩句:“大雪,像西方的價值觀,自由地飄灑,漫天哀愁,一地冰碴!”“瘦瘦的歐羅巴,擋不住天朝的金戈鐵馬,地震的余波也能把法蘭西摧垮!”“不動搖、不懈怠、不折騰,不改旗、不易幟、不回頭,將反華者狠狠地踏在腳下!”

  “不動搖、不懈怠、不折騰”是説改革開放的,那麼好的“三不”,既高屋建瓴又通俗易懂,卻被用來宣揚仇外排外、反對開放的“偽愛國”情緒了,這就是典型的“高俗”。呵,此等“高俗”的網路內容,偶爾見之可一笑了之,但繁茂了、風行了、充斥了、塞滿了網路,其危其害,不可小覷。(徐迅雷)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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