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蘭州市城市面貌的改善十分明顯。整潔的道路、盛開的鮮花、順暢的交通……不僅為“蘭洽會”、國際馬拉松賽等節會的舉辦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也給市民生活創造了更加舒適的環境。在優美環境的熏陶下,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機動車和行人互不相讓等不文明現象也有所減少。這再次説明,文明是城市之魂,市民的文明素質提高,就是城市文明的提升。
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具體地體現在每個市民身上。美國思想家愛默生説:“良好的禮貌是由微小的犧牲組成。”權利和義務總是對等的,在城市文明方面概莫能外。垃圾入箱、排隊乘車、扶老攜幼,雖是舉手之勞,“小事”一樁,卻能在點滴之間,區分出一個人文明素養的高低,窺視出一個城市文明發展的程度。正如辜鴻銘在《中國人的精神》一書中所説:“要估價一種文明,不是它是否修建了和能夠修建巨大的城市、宏偉的建築與寬闊的馬路,也不是它是否製造了和能夠製造精緻實用的工具,甚至不是學院的建立、藝術的創造和科學的發明,而是看它能夠造就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男人和女人。”
城市文明的形成,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在城市中,文化因素不斷積累,生活形態不斷變化,自我認識不斷昇華,人的文明程度帶動社會文明不斷進步。有許多不文明現象,在很早以前都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日常行為。日積月累,出於衛生防疫和提高生活舒適度等需要,人們才逐漸養成了各種文明習慣,繼而約定俗成,有些還成為法律。譬如中世紀的歐洲,城鎮居民習慣於直接將夜壺倒向窗外。與女士出行,男士走在左側,可以隨時提防淩空而至的“臟雨”,現在男士走在女士左側的習俗便是自此而來。我們正處在快速城鎮化的歷史階段,無論是城市的物質基礎,還是市民的文明程度,都不能苛求城市文明的“速成”。
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必須將提高市民整體文明程度放在與建設美好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同等重要的位置,形成文明習俗,培養文明市民。我們不僅需要對看得見的城市建築、道路、綠化等硬體方面繼續加大投入,也需要持之以恒地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引導社會文明風尚的形成。點點滴滴日常“小節”的培養,正是城市文明具體養成的過程。真正的城市文明,往往就在有沒有人闖紅燈、是不是習慣排隊等細節裏體現。同理,種種不文明行為破壞城市文明,敗壞社會風氣,負面效益不可小覷,理應採取各種措施加以糾正。
城市環境可以在短期內改善,社會文明卻必須長期養成。文明習俗的養成,需要整個社會更多的耐心、恒心,也需要政府和市民更大的決心、信心。(作者:李近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