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年(光緒十年)11月19日,清政府頒發上諭,任命劉錦棠為新疆巡撫,魏光燾為新疆布政使,標誌著新疆省的正式建立。新疆建省是中國邊政史和新疆近代史上一件意義深遠的重大事件,甚至有學者認為,“這一制度的革新成了中國邊疆史上的里程碑”。對於新疆建省,學術界已有不少研究。早在民國時期,一些相關論著中就有所涉及。1949年以後大陸學者中更不乏關注者。臺灣也有一些學者進行了探討。但是,近年來仍有部分學者未充分注意前人的研究成果,甚至有學者做出了“對於新疆建省,史學界很少論及”的判斷。有鋻於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對新疆建省研究做一學術史的梳理,希望對推進和深化這項研究有所助益。以前雖有學者對此做過介紹[6],惜乎過於簡略,難以反映相關研究的全貌。
新疆建省的醞釀
如果把新疆建省分為醞釀、籌劃、實施和完成四個階段的話,龔自珍、魏源等提出建省之議,應為新疆建省的醞釀階段。 1820年龔自珍在《西域置行省議》中首次提出新疆建省問題,堪稱新疆建省的奠基人。有一些學者對此加以研究,並給予高度評價。 有學者指出,“能夠順應歷史發展的潮流,大膽地提出‘奪伯克之權’,在新疆全境推行郡縣制,龔自珍確是第一人”。龔氏《西域置行省議》和《禦試安邊綏遠疏》的最大貢獻在於“用歷史發展的觀點分析了在新疆建省實施行省制度的必然性,從發展生産、保衛邊防、維護國家統一等幾個方面,論證了新疆建省和移民實邊的必要性”。 有論者謂,龔自珍《西域置行省議》是當時“一個比較全面、具體、有價值的、涉及經濟、政治、社會的有創見的符合歷史要求的建省方案”。
其“基本構想是推行郡縣制代替軍府制,稱民實邊,鞏固國防,緩解全國人口過剩問題;變屯田為世業,使客丁成編戶,革新社會制度,廢除缺乏活力的兵屯經濟,完成由農奴徭役制農村經濟向封建租佃制經濟的過渡,把新疆建省與社會改革聯在一起。” 有學者全面探討了龔自珍的新疆建省計劃。他首先指出,龔自珍關注邊政問題,除了家學的影響外,還與當時的時局有密切關係。龔氏反對棄疆之説,鼓吹移民屯墾,“不單是清朝第一個建議在新疆建省的人,也是第一人提出新疆省具體行政建置方案的人”。他把龔氏提出的方案,與乾隆年間管治新疆的規劃,光緒年間左宗棠、劉錦棠等的建省計劃和宣統《新疆圖志》所載光緒時期最後議定的新疆政區進行比較後指出,龔氏的方案謀劃甚精,特點突出:(1)龔氏議建的基層政區有50縣3州,比左宗棠、劉錦棠所議設和光緒建省後所實設的州、縣、直隸廳總數都要多1/3到1/2;(2)龔氏十分重視新疆的戰略地位,其關於把臨近北邊俄羅斯境的塔州和臨近西邊浩罕、布魯特的吐蕃(烏什)、磚房(喀什噶爾)建為直隸州,將西北的伊犁劃分為東西兩府,合設8縣,伊東府為總督駐所等項建議,均是卓有遠見之論;(3)龔氏深知乾隆利用札薩克和伯克制來籠絡新疆蒙、回各族的苦心,所以在計劃中對他們的出路做了週密的考慮和安排;(4)左宗棠、劉錦棠的計劃意在安內,藉保蒙古、陜西、山西以衛京師,而龔氏的計劃則意在進一步拓邊,“通西海”,抱負更為宏大;(5)乾隆制定的治疆政策,強調回、漢隔離,對漢人到新疆經商多所限制,更防止漢人前去屯田,龔氏則建議移民實邊,屯田興農。
至於魏源,有學者注意到,“他先後撰《西北邊域考》及《答友人問西北邊事書》等著作,倡言新疆改設行省”,並在《聖武記》中明確提出“列亭障,置郡縣”之議。 學者們對龔、魏的新疆建省主張評價頗高。有學者讚曰:龔自珍的建省之議“是涉及當時新疆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有利於社會進步的重要主張。對新疆歷史與現狀缺乏深入的研究,沒有一點革新精神的人,是提不出這樣精闢和獨到的見解來的。”“龔、魏主張在新疆改設行省、置郡縣思想的核心是開發新疆,增其財富,加強新疆與內地政治、經濟、文化的聯繫,從而鞏固邊防,有效地抗擊外國的侵略。它洋溢著愛國主義的激情,反映了劇烈變動時代的要求。”
新疆建省的原因
龔、魏的新疆建省之議並未得到清廷的重視,有超前意識的先行者總是孤獨的,所謂曲高和寡,應者寥寥。龔自珍曾賦詩預言雲:“五十年後言定驗,蒼茫六合此微官。”實踐證明,龔自珍是一位極有遠見的智者,他的建議最終在60多年後的1884年得到了實現。因為半個世紀後的中國和新疆,形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建省的主張有了更為現實的需要,為越來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支援,清廷也不得不面對現實,改易祖宗成法。 總體來説,新疆建省與當時中國邊疆面臨的內憂外患密切相關。邊疆危機下的“海防”與“塞防”之爭,可以説是新疆建省的一個遠因,在此不贅述。 關於新疆建省更直接的動因,學者們從若干側面進行了探究。有學者強調邊疆危機對新疆建省的推動作用,認為自19世紀20年代起,清政府在西北地區遇到嚴重的邊疆危機,內憂外患紛至遝來,既“顯示出清王朝的腐朽,也暴露出其傳統的邊疆治理制度的嚴重弱點”,“迫使清政府對其邊疆治理政策進行高速,對邊疆行政管理制度加以改革”,新疆因此得以建省。
另有學者也認為,19世紀60年代初至80年代初,新疆“出現的長達20年之久的疆土危機,是促成清政府在新疆設行省、改郡縣的根本原因”。 有學者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察新疆建省的原因:(1)清政府在新疆設立的軍府制對地方行政不重視,無治民之官,又無統一的政府,各地王公伯克各行其是,對農牧民大肆盤剝勒索,加劇了清政府與各族人民之間的矛盾,這就需要一種新的體制以改變新疆的地方行政管理;(2)新疆的地理位置和當時面臨的形勢也需要一種新的行政建制,來增強捍衛國家領土主權的能力;(3)從清政府粉碎阿古柏侵略後的現狀看,也迫切需要解決新疆的行政建制問題。[18] 有學者強調軍府制的消極因素,認為隨著國內外形勢的變化和新疆生産的發展,舊的軍府制度的弊病逐漸暴露出來,對外,軍事力量漸趨衰弱,無力抵禦外來侵略,在沙皇俄國、浩罕等對我國西北邊疆的侵略中無所作為;對內,造成各地王公伯克勢力的膨脹,佔據大批土地和農奴,既阻礙著中央政令的推行,又阻礙著生産的發展。新疆建省問題由此擺到了清政府面前。[19] 有學者注意到新疆建省的內在動因,認為建省是“新疆與祖國內地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長期交往的必然結果,是新疆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20]。此外,左宗棠收復新疆後,漢人大批進入新疆,“使原來孤立的回疆社會文化發生了相當的變化”,種下了新疆建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