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中國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深圳經濟特區,隨後又在珠海、汕頭、廈門、海南建立特區。在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中,深圳經濟特區一直髮揮著“試驗田”的作用,創下了物價改革、企業産權轉讓、住房制度改革等眾多個“中國第一”。 圖為正在興建的共48層的廣東深圳國際貿易大廈(1983年3月攝)。1983年廣東省深圳經濟特區竣工建築面積達130萬平方米,建成37條標準馬路,正在施工的63幢高層建築有18幢竣工,為外商投資設廠提供了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