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任期制
黨代表任期制是指各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在同級當屆黨代表大會期間,可以代表身份從事其職責許可權範圍內活動。黨代表每屆任期與同級黨代表大會當屆屆期相同。中國共産黨從1988年開始在部分縣(市、區)進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同時開始黨代表常任制試點。2007年中國共産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實行黨代表任期制,並在十七大通過的黨章中作了相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