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劉東凱、劉曉莉)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實施重點防護林、天然林保護和京津風沙源治理等生態建設工程,保護水、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環境”。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良風江國家森林公園副主任覃建寧説,國家雖然從2003年開始全面實行對公益林補償,但存在補償標準過低、補償資金管理不合理等問題,亟待解決。
她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雖然明確了林區農民對林地産權的主體地位,但我國現有60%的集體林地被劃為公益林。公益林補償現行補償標準偏低,沒有體現按質論價的原則。目前實行的補償標準從2001年執行以來,每年每畝僅5元,一直沿用至今。同時,補償基金來源單一,沒有及時建立補償機制,公益林區林農收入受影響,公益林管理經費投入不足,導致管理設施落後。尤其是受去年年初雨雪冰凍災害影響,受損公益林恢復難度加大。
據覃建寧介紹,國家對重點林業生態建設工程的補助標準嚴重偏低。國家對退耕還林、珠江防護林和海防林等重點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僅補助100元/畝,連造林難度極大的基幹林帶和紅樹林也是補助100元/畝,標準太低。按照目前的物價水準,造一畝林需投入700元—1500元。
“公益林産生的生態效益最大受益者是社會,公益林建設應當以國家公共財政投入為主。”覃建寧説。
覃建寧建議,拓展補償基金來源渠道,建立完善的補償機制,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建立按質論價的補償機制,加大公益林地區基礎設施投入,採取多種形式的扶持措施,加大公益林建設財政投入,提高現行林業生態建設項目補助標準,對於促進林區和諧發展、科學發展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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