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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網站
主席先生:
祝賀你就任本屆衛生大會主席,相信在你的卓越領導下,本屆大會一定能取得成功。
主席先生,同事們,
WHO作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肩負著促進各國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崇高使命。衛生大會作為WHO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著各國人民對美好、健康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與會代表來自世界各地,心中都懷著一個良好的願望,那就是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全世界人民營造一個衛生、健康的環境,使大家安居樂業,幸福安康。
令人遺憾的是,少數國家不顧《聯合國憲章》和本組織的宗旨、原則和法律規定,不顧絕大多數國家的意願和全世界人民正在抗擊各種疾病所作的努力,在這個神聖殿堂內再次提出涉臺提案,再次上演一出並不光彩的鬧劇。
我願嚴正指出,邀請臺灣參與WHO于法不符,于理不容,于情不合。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類似提案。在此,我願著重談以下幾個問題:
一、允許主權國家的一個地區或省份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沒有法律依據。
1971年第26屆聯大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和1972年WHO第25屆大會通過的WHA25.1號決議,已從政治、法律、程序上公正、徹底、全面地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及包括WHO在內的聯合國專門機構中的代表權問題。這兩個決議具有永久法律效力。作為中國的一個省,臺灣根本沒有資格成為WHO的會員或準會員,也無資格以觀察員身份參與WHO的活動。
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聯合國憲章》的重要原則,為世界各國所珍視。中國在處理國際關係中一貫恪守這一原則,我們希望其他國家在臺灣問題上也能遵行該原則。臺灣問題屬于中國內政,只能由海峽兩岸的中國人民通過協商解決,任何外國都無權插手或幹涉。少數國家的所作所為,實際上是鼓動在國際上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臺”。這種做法是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侵害,是對中國內政的幹涉,也是對WHO準則的破壞。中國政府和人民堅決反對。
二、邀請臺灣以“衛生實體”或非政府組織名義參與WHO沒有任何法理上和實踐上的依據。
臺灣當局及提案國挖空心思,拋出所謂“衛生實體”的說法。眾所周知,WHO是主權國家參加的聯合國機構,不是由所謂“衛生實體”組成的。WHO《組織法》里根本沒有什麼“衛生實體”的概念,過去50多年的實踐也從未出現過什麼“衛生實體”。
國家需要法治,世界需要秩序,國際組織也必須依照章程辦事。根據WHO《組織法》和《WHO與非政府組織的關係準則》的有關規定,臺灣非政府組織參與WHO的任何活動,只能在中國中央政府的同意和安排下進行。我願重申,我們歡迎臺灣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參加中國代表團出席世界衛生大會。
三、不存在臺灣不參與WHO就無法抗擊SARS的問題。
臺灣同胞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組成部分。中國中央政府非常關心臺灣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問題,一直積極促進兩岸在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兩岸衛生界每年數百起團組和數千人次交往的事實就足以說明,臺灣的健康和衛生沒有被忽視,臺灣獲得衛生信息的渠道是暢通的。
兩岸發生SARS疫情後,中國中央政府十分關心,有關部門迅速採取了一係列措施,加強兩岸信息交流和技術合作。我們多次表示,願意向臺灣提供一切可能的幫助,也願意與臺灣方面共商對策,共同抗擊疫情。除通過醫學專業機構向臺灣同行傳遞有關SARS疫情、防治技術和政策方面的信息外,我們還邀請臺灣專業人員來大陸廣州、北京實地考察SARS疫情防治工作。4月下旬,中國大陸有關醫療衛生團體組織與臺灣有關衛生團體召開了“海峽兩岸預防控制SARS學術研討會”,臺灣醫療衛生專家出席。5月9日,兩岸以電視電話形式聯合舉辦SARS研討會,北京、廣東、臺灣三地專家參加了會議。大陸與臺灣的同行一起探討了有關防疫的學術問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還向臺灣有關防病部門提供了SARS檢測試劑。
對于臺灣在疫病防治方面希望得到更多的外來幫助,中央政府願意積極考慮。不久前,中國中央政府同意WHO派專家赴臺考察SARS疫情,後又同意臺的醫學專家出席WHO將于今年6月舉行的SARS全球科學會議。我們還多次表示,如果臺灣方面需要WHO提供技術援助,只要向中國中央政府提出來,我們同樣會予以積極考慮。
主席先生,
今天,面對SARS這一突如其來的災害,中國政府和人民正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全力救治患者、防控疫情。中國政府和領導人始終將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已經採取一係列果斷措施,並正在取得成效。我們真誠地感謝國際社會給予我們的大力支持,也殷切希望與國際社會加強合作。“有志者,事竟成。”我相信,只要我們攜手同心,SARS一定會被人類戰勝。
主席先生,
本屆大會還有很多重大議題等待我們去審議。在疾病流行的今天,還有很多艱巨任務等待我們去完成。我再次呼吁各成員國支持總務委員會不將涉臺提案列入大會臨時議程的建議。我相信,為了正義,為了共同的事業,各位代表將做出明智的抉擇。
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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