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社評表示,對於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的成效,可分為以下幾個方向來討論,首先,就協商制度而言,海協、海基兩會輪流在兩岸舉行協商,象徵雙方的對等,也兼顧彼此的尊嚴,更是促進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的重要指標。兩岸對等協商的制度,根據海基會在今年六月委託臺灣民世新大學的民意調查顯示,有高達82.6%的臺灣民眾表示贊成。
其次,就協商成果而言,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的四項協議,其中“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可以建立兩岸查證、溝通與協商管道,加強疫情、資訊的取得,對於保障島內民眾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拓展農産外銷,有極大助益。
“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包含標準、計量、檢驗、認證、消費安全五大領域,可以杜絕黑心商品、保障島內民眾權益、提升量測能量,促進産業發展、拓展市場商機。
“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可以健全兩岸漁船船員的管理制度、維護雙方權益、增進勞雇和諧、完善人權保障。
以上三項協議,都是攸關兩岸人民福祉的大事,兩會認真協商、簽署協議、解決問題、為民服務。
第三,就增進雙方合作而言,兩會自去年六月恢復協商以來,一共舉行過四次會談,簽署十二項協議與發表陸資來臺共識,這就好像兩岸在海協、海基兩會搭建的橋樑上,再建十二條高速公路,使兩岸的交流與合作更加順暢,不但縮短兩岸的實際距離,也拉近了兩岸人民的心理距離與增進彼此的了解。
社評表示,本次會談同時舉辦了“陸資來臺投資座談會”,由於我方在今年六月三十日,開放一百項産業提供陸資來臺投資,但截至目前為止,大陸企業來臺投資僅有22個案例,投資金額新台幣11.9億元,除因應直航的航空公司外,多半集中在批發、資訊處理服務業、投資金額並不大。此時此刻,需要我們為兩岸雙向投資搭起合作的橋梁,這也顯示兩會舉辦“陸資來臺投資座談會”具有重大意義。
第四,就檢討過去與策進未來方面,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也對過去協議執行情形進行檢討、並未未來協商議題進行會談。
在過去協議執行情形方面,例如,在兩岸空運直航方面,包括“客貨轉机”、航班增加與配置、起降時間安排等問題;在觀光客來臺方面,大陸組團社數目過少、旅行業者向大陸組團社收款等問題;在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方面,關於刑事犯的遣返,仍有待加強合作。
在未來些商議題方面,兩岸考慮商談之議題,包括智慧財産權保護與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等。
兩岸經貿關係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關係極為密切。在兩岸關係這麼密切的情況之下,在加上兩岸血緣相同、文化同源、地理位置相近,如何建立雙方的和平、穩定、繁榮的互動架構,讓人民有安心的生活環境,有事做;企業有安定的經營環境,有錢賺;經濟能有安全的發展環境,有願景,實現“兩岸和平,經濟雙贏”,共同因應全球化、區域經濟整合的挑戰,是兩岸當局最重要工作。
社評最後説,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在兩會“開誠佈公、務實協商”下,簽署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以及“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等三項協議,成果相當豐碩,相信未來兩岸關係在海協、海基兩會持續的努力下,必能在協商、交流、服務三大領域,充分展現“對等協商,為民服務”的功能,為兩岸人民開創安居樂業的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