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4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
《反分裂國家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05年3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5年3月14日(完) (責任編輯: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