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21日在臺北舉行會談,雙方討論了兩岸投保議題,確認了前一階段業務溝通的成果,並同意將兩岸投保協議列為第七次會談協商議題。
依據兩會第五次會談共識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雙方就建立投資保障機制、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逐步減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促進投資便利化等事項充分交換意見,取得一定進展。
雙方認為,應從保障兩岸投資人利益出發,遵循通行慣例和作法,體現兩岸特色,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有效保障和促進雙方投資。
雙方將討論投資和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投資便利、徵收、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代位、轉移、投資爭端解決及雙方關注的其他事項和內容。雙方表示,將繼續推動相關工作,就上述事項和內容進一步展開協商,以儘速達成協定。
陳雲林指出,投保協議的階段性成果,是兩岸根據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要求進一步深化經濟合作的體現。(記者陳鍵興 李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