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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條例

時間:2010-06-30 13:31   來源:SRC-1

  第九章 行政管理、後勤服務和經費保障

  第五十三條 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是黨校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後勤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管理科學化和服務規範化的要求進行各項必要的改革,提高管理水準、服務品質和後勤保障能力。

  第五十四條 黨校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而逐步增加,確保黨校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和行政後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五十五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黨校教學設施建設,加大基本建設經費投入,以滿足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要努力改善黨校學員和教職工的學習、工作、生活條件,提高教職工待遇。要提倡艱苦奮鬥,厲行勤儉節約,防止和杜絕鋪張浪費。

  第五十六條 學員在黨校學習期間,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變。學員在黨校學習期間的生活補助費,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執行與監督   

  第五十七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黨校、各級黨校學員所在單位和學員本人,必須嚴格執行本條例,自覺接受組織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第五十八條 各級黨委應對本條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黨委統一部署和協調下,上級黨委黨校應會同有關部門對下級黨委及黨校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對於未按規定執行本條例的部門和單位,應給予批評並提出改進意見。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副省級城市的市委黨校,按照本條例的精神執行。

  第六十條 本條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1995年發佈的《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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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艷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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