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60年 高官系列訪談 -- 粵臺交流

廣東警方遣返臺灣重大通緝犯黃上豐

時間:2009-05-04 08: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廣州四月三十日電 (唐貴江 粵公宣)記者今天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因殺人未遂等罪行被臺灣有關方面通緝、在廣東服刑期滿的臺灣重大通緝犯黃上豐,三十日被該省警方遣返臺灣。

  據介紹,黃上豐,男,一九六二年一月三日出生,臺灣高雄人,在臺灣因涉嫌殺人未遂及殺人等罪行被臺灣有關方面通緝在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黃上豐因在大陸犯故意傷害罪,被廣東司法部門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滿釋放後,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黃上豐又因非法持有槍支和私藏彈藥被廣東警方查獲,被司法部門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今年四月三十日刑滿。

  當地警方表示,為切實維護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大陸警方對涉及兩岸的跨境犯罪活動,將一如既往地進行打擊,維護兩岸正常的交流交往和社會治安穩定。(完)

編輯:高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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