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辦負責人就評選表彰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答記者問

時間:2009-06-16 17:42   來源:新華社

  近日,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發出《關於評選表彰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啟動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為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關情況,日前記者採訪了中央文明辦負責同志。

  問:請您談談開展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的重要意義。

  答:2007年9月,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組織開展首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隆重表彰了53位全國道德模範和254位提名獎獲得者,胡錦濤總書記親切會見道德模範併發表重要講話,産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充分發揮道德模範榜樣作用,推動公民道德建設深入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為適應道德建設發展的實際,順應人民群眾的願望,2008年2月,中央文明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工作的決定》,明確每兩年評選表彰一屆全國道德模範,把學習宣傳道德模範活動長期開展下去。

  兩年來,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關於加強公民道德建設的部署,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大力推進公民道德建設。全國各地廣泛開展道德模範走訪基層巡講、網上巡講、“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做一個有道德的人”、“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志願服務等形式多樣的活動,興起了學習道德模範、崇尚道德模範、爭當道德模範的新熱潮。廣大幹部群眾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自覺性、主動性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支援參與道德建設的熱情高漲,公民道德建設取得了新的豐碩成果。特別是去年在抗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抗震救災、成功舉辦北京奧運會殘奧會等重大事件中,涌現出一大批體現社會主義道德要求、走在社會前列的先進人物,充分展現了中國人民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和崇德向善的美好情操。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60週年,是我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頒布實施8週年。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設的豐碩成果,廣泛動員人民群眾支援和參與道德建設,中央文明委決定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組織評選表彰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這對於深入持久地運用榜樣的力量,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加深人們對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理解認同,對於激發人民群眾參與道德建設的熱情,凝聚全體人民的力量,同心同德推動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為迎接新中國成立60週年營造熱烈喜慶、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這次評選表彰在獎項設立方面是怎樣考慮的?

  答:根據公民基本道德規範的要求和道德建設的實際,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設“全國助人為樂模範”、“全國見義勇為模範”、“全國誠實守信模範”、“全國敬業奉獻模範”和“全國孝老愛親模範”五個獎項;每個獎項各表彰10余名,共表彰約50名。同時,設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經評選未當選全國道德模範的正式候選人,列為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獲得者。

  問:這次評選表彰將依據什麼標準進行遴選?

  答:這次評選全國道德模範的標準按照中央文明委《關於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工作的決定》(文明委〔2008〕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凡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模範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際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跡突出、群眾公認的中國公民,均可推薦參加全國道德模範評選。

  每個候選人只參加上述一個獎項的評選,當選者不再參加以後各屆全國道德模範的評選。上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獲得者可再次參加本屆評選。

編輯: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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