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關於評選表彰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的通知》(文明辦[2009]5號),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和群眾積極參與,確保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公平公正、平穩有序、嚴謹細緻地進行,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1、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成立"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以下簡稱全國活動組委會)。組委會主任由中宣部常務副部長、中央文明辦主任擔任,副主任由中央文明辦、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各一位負責同志擔任,委員由中央文明辦協調組負責同志和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各一位相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組委會辦公室設在中央文明辦協調組,由主辦單位抽調人員若干名合署辦公,負責評選表彰活動的日常工作。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電話、傳真:010-66038895,66019859。
2、組委會下設評選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領導(6人)和主辦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6人)、專家學者(5人)、新聞界代表(5人)、基層群眾代表(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5人)共27人組成,負責審核參評資格、評審確定正式候選人,並參與投票評選全國道德模範。
3、各省(區、市)相應成立由宣傳部、文明辦牽頭,工會、團委、婦聯等群眾團體參加的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以下簡稱各地活動組委會),負責本地群眾推薦、徵求意見、審核把關、媒體公示、向全國活動組委會上報候選人等工作。各省(區、市)活動組委會及其辦公室人員名單、辦公室聯繫方式于4月28日前報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二、評選標準
1、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的基本標準和全國助人為樂模範、全國見義勇為模範、全國誠實守信模範、全國敬業奉獻模範、全國孝老愛親模範的標準,均按中央文明委[2008]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2、每個候選人只參加一個獎項的評選,當選者不再參加以後各屆全國道德模範的評選。上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獲得者可再次參加本屆評選。
三、推薦程式
1、全面啟動。4月14日,主辦單位發出《關於評選表彰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的通知》及《實施辦法》(中央主要報紙和網站全文刊發),正式啟動評選表彰工作。各地活動組委會要在當地主要媒體、都市類報紙及網站刊發《通知》及《實施辦法》,併發佈公告,公佈本地推薦全國道德模範的程式和辦法,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推薦。
2、群眾推薦。各省(區、市)活動組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和接受廣大群眾和單位推薦候選人;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向總政治部推薦候選人。各省(區、市)也可推薦在參與地方工作或與地方密切相關的重大事件中涌現出的部隊官兵候選人。群眾和部隊官兵均可直接向全國活動組委會推薦人選。可以通過網路推薦,也可以寫信推薦。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的通訊地址是:中央文明辦協調組行業創建處,郵編:100806;電子郵箱為:ddmf2009@163.com。各地組委會也要向社會公佈接受推薦的專用電子郵箱和通訊地址,推薦截止日期為5月20日。全國活動組委會將把各地群眾直接推薦的人選反饋給被推薦人所在省(區、市)組委會或總政治部備選。各地要把推薦工作與去年以來開展的"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將活動中群眾評選出來的"身邊好人",特別是入選"中國好人榜"的人物優先推薦。各省(區、市)和總政治部推薦名額為每類人選1-2名,五類獎項合計不超過10名。
3、組織審核。各省(區、市)組委會和總政治部按照評選標準和要求,對本地區、本系統內群眾推薦的候選人進行條件和資格審核,採取適當方式在本人單位、所在城鄉社區或鄉鎮徵求意見,同時徵求當地有關部門意見(如計劃生育、基層公安機關等,黨員和公職人員應徵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從事經濟活動的候選人須徵求工商、稅務部門的意見),確保推薦工作的品質。
4、社會公示。各地活動組委會採取適當方式,將群眾推薦的候選人先在本人單位、所在城鄉社區或行政村進行公示,然後在省級主要媒體進行為期一週集中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總政治部推薦的候選人在軍隊主要媒體進行為期一週的集中公示。
5、推薦上報。公示後確定的人選報經各省(區、市)文明委審定,軍隊系統候選人報經總政治部審定,按類別分別填報"全國助人為樂模範推薦表"、"全國見義勇為模範推薦表"、"全國誠實守信模範推薦表"、"全國敬業奉獻模範推薦表"和"全國孝老愛親模範推薦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材料要求事實真實可靠、表述準確貼切、條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加蓋省(區、市)宣傳部、文明辦、工會、團委、婦聯單位公章,軍隊系統加蓋總政治部公章,一式3份,于5月31日前報送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同時,將該材料及照片電子版發送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電子郵箱。
四、審核確定正式候選人
6月上旬,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審核各地活動組委會推薦候選人資格和事跡材料,並向有關行業部門徵求意見,報請全國活動組委會批准後,確定全國道德模範正式候選人。
五、中央媒體公示和全國公眾投票
1、6月中旬至7月中旬,全國活動組委會將正式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在《人民日報》、《解放軍報》、《光明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等媒體和中國文明網、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網、光明網、央視網、中國青年網、中國廣播網、中國軍網、中工網、中國婦女網等新聞網站上刊登,面向全國公示,徵求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接受群眾投票。中央電視臺每天黃金時間滾動展播候選人事跡,同時運用報紙、廣播、網際網路、手機報等多種媒體和方式,發佈道德模範候選人事跡短訊和評選、學習道德模範的新聞,動員群眾廣泛參與。
2、"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選票及投票規則將刊登在上述報紙和網站上,並將開通手機投票方式。群眾可在填寫報紙選票、網路選票和手機投票三種方式中任取一種方式投票,但不能重復投票。無論以何種方式投票,都必須填寫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保證選票真實有效。
3、各地的報紙投票可自行寄達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指定地點,也可統一組織送達。(投寄地址將另行通知,並在投票規則中公佈)
4、在群眾投票的同時,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
5、公示和投票期間,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對群眾舉報的重點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組委會領導審定。
六、統計選票
7月中旬起,全國活動組委會委託專業機構負責統計選票。
1、委託國家統計局指導監督計票工作。國家統計局派人現場指導和監督報紙選票、網路選票、手機選票統計以及評委選票的最後匯總工作。
2、剔除無效選票。對全部網路選票和手機選票,由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核對,剔除不填寫身份證件資訊或資訊虛假、填寫有誤的選票。對報紙選票,按照抽樣統計辦法,抽出驗證樣本票,送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驗證,剔除身份證件資訊填寫不合格的選票。對於以上三種選票中的重復選票,也通過身份證件驗證的方式予以剔除。
3、統計有效選票。對網路投票和手機投票的全部有效選票,由相關網站和手機投票平臺逐一進行統計。對於有效報紙選票,由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確定一所部隊院校,在國家統計局指導下,依據統計學規則,抽選樣本,進行科學統計。
4、計算候選人總支援率。國家統計局將每位候選人報紙選票、手機投票和網上投票的得票數相加,得出該候選人的公眾支援率;將每位候選人在評選委員會投票中的得票數折算成評委對該候選人的支援率。在此基礎上,將公眾支援率按照60%與評委支援率按照40%的比重相加,計算出每位候選人的總支援率,據此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選人在各類全國道德模範人選中的順序。
七、確定表彰名單
1、為充分體現評選表彰活動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每個省(區、市)和總政治部推薦的候選人在五類全國道德模範中至少有1名入選,最多有3名入選,單類全國道德模範中的入選人數不得超過1名。7月下旬,全國活動組委會根據這一原則,對照入圍候選人最終排名順序,確定全國道德模範建議名單。經評選未入圍全國道德模範的正式候選人,列為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建議名單。
2、全國活動組委會將全國道德模範建議名單和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建議名單,報中央文明委審定。
八、表彰獎勵
1、8月下旬,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作出《關於表彰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的決定》。
2、9月初,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下發通知,請各地活動組委會做好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來京的組織工作。
3、9月中旬,主辦單位做好黨和國家領導人會見全國道德模範的組織籌備工作;並在中央電視臺隆重舉行頒獎儀式。
九、大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各省(區、市)及軍隊各單位要組織主要新聞單位、都市類報紙、重點新聞網站,要運用多種形式,對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各個階段的工作和道德模範的感人事跡進行大力宣傳,努力擴大活動影響,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援、參與道德建設的濃厚氛圍。
1、新聞宣傳。自本辦法發佈之日起,各地要組織新聞單位及都市類媒體大力宣傳評選表彰辦法、推薦條件、程式等,發動群眾參與;及時報道評選表彰活動的進展情況,宣傳展示道德建設的成效、經驗,適時配發評論,增強評選表彰活動的思想內涵;組織各類大眾傳媒的采編人員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及時發現和宣傳新的道德建設先進人物;採訪報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對此項活動的積極評價,加強輿論引導。各省(區、市)及總政治部要為本地、本系統每一位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製作一個3分鐘左右的廣播節目、一部3分鐘左右的電視專題片(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分別報經中央電臺、中央電視臺審定後,從候選人公示階段起,在中央電臺、中央電視臺相關頻道和重要時段以及各網站播出。
2、網路宣傳。各省(區、市)及軍隊各單位要協調本地本系統重點新聞網站在首頁醒目位置開設"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專欄,採取圖片、文字、音頻、視頻等方式,宣傳評選表彰辦法、推薦條件、程式;運用邀請嘉賓進行網陳情談、開設反映道德模範事跡的讀書頻道、開展網上讀書活動等方式,擴大評選表彰的群眾基礎。
3、手機資訊宣傳。各省(區、市)可以將道德模範候選人的事跡和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的簡明新聞納入當地手機報內容,製作成手機短信,及時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
4、公益廣告宣傳。各省(區、市)要以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為原型,在當地媒體製作刊播一批公益廣告。
十、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
1、中央文明辦將逐一了解全國道德模範生活工作情況,根據《幫扶生活困難道德模範實施辦法》,對生活困難的全國道德模範進行幫扶。
2、各省(區、市)可以從實際出發,制定具體辦法,對本地區的全國道德模範及提名獎獲得者給予獎勵,對生活困難的給予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