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違法損毀或拆除不可移動文物和文物保護單位的行為,必須依法處理。”12日下午,文化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回應近期備受關注的“名人故居被拆”等熱點話題。
保護維修項目也要依法報批
針對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等歷史建築被“保護性拆除”的問題,勵小捷回應説,國家文物局對此高度重視,在2月17日就以國家文物局新聞發言人的名義發表了看法,嚴肅指出所謂“維修性拆除”、“保護性拆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違背了文物保護的基本原則。
他指出,凡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的各類建設性活動和保護維修項目等,都必須嚴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針,依法報批。他強調,對於各地出現的違法破壞文物事件,國家文物局將繼續保持密切關注,不斷加大督察力度,與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堅決遏制住此類事件頻發的勢頭。
文物復建需嚴格審批
勵小捷強調,對於已經損毀的不可移動文物,原則上採取遺址保護,不提倡復建。他表示,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原址進行復建的,在有真實可靠的文獻資料和實物資料,保持真實性、完整性為原則的基礎上,經嚴格審批後,才可以進行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