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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少玉:完善巨災保險體系

  時間:2008-03-11 15:37    來源:台灣網     
 
 

  

簡少玉建議完善巨災保險體系。(張弛 攝)

  台灣網3月11日消息 2008年初,一場罕見的冰雪天氣襲擊我國南方大部分省市,截至2月12日,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已造成8764萬畝農作物成災,2563萬畝絕收;災區工業企業大面積停産;107人死亡,8人失蹤,緊急轉移安置151.2萬人,因災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1111億元。“鉅額雪災損失考驗的是社會保險能力,”全國政協臺聯界委員簡少玉認為,建立巨災保險體系迫在眉睫。

  據有關部門初步統計,此次災害的主要損失指標超過2002-2007年度平均水準,其中緊急轉移安置人口超過20倍,損失程度歷史罕見。從統計數據來看,在遭受自然災害時,我國的保險賠償僅接近5%,而全球這一數據的平均水準為36%;尤其是農業保險,有數據顯示雪災中報案數量最多的是車險,共43.35萬件,而農業接到的報案僅1.73萬件。在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援情況下,農民和商業保險公司均缺乏積極性,更是削弱了保險業在農村自然災害管理中的作用。這場雪災,讓我們清楚的看到,面對社會風險尤其是巨大的自然災害,保險賠付的慘澹情況,也再次凸顯了中國巨災保險的嚴重缺位。

  簡少玉認為,作為一種社會化的風險轉移、管理和互助機制的保險,要想充分發揮其抵禦風險、減少損失的作用,事實上都是離不開包括保險者(保險公司)、投保人以及政府在內的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參與和努力的。她同時指出,目前我國的保險體系在開發程度、公眾風險意識、保險承擔能力等方面均存在十分明顯的不足。“這場災害是對保險業應急能力的一次全面檢驗,國內保險業應從保險業的覆蓋面、保險的防災防損、應急處理機制和巨災保險制度等進行反思。”

  所謂巨災,是指颱風、暴雨、洪水、地震和海嘯等強大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目前,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在設立巨災基金、再保險安排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援;同時,還通過資本市場提升保險業的巨災承保能力,推出了巨災風險證券等一系列創新産品。因此,國外巨災保險賠款可承擔30%以上的損失補償,發達國家甚至可達60%、70%。反觀我國,這次冰凍災害發生後,儘管保險業積極主動賠付,可保險賠付金額尚不足損失總額的1%,説明保險的覆蓋面還很低,其承擔的保險保障和穩定社會的功能未能充分發揮。

  我國尚未建立起巨災保險制度,利用保險手段分散巨災風險的能力還比較有限。因此,簡少玉在“建議政府儘快建立巨災保險體系”的提案中,呼籲在政府主導下完善巨災保險體系,有效地提升保險在國家災害救助體系中的地位,建立起包括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國際再保險公司、國家財政在內,多方參與、多層次的巨災保險體系。(張弛)

 

 
編輯:張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