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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旭:我國應該制定土壤污染防防治法

  時間:2008-03-02 13:14    來源:人民政協網     
 
 

 

  環境問題,一直是制約中國經濟發展的瓶頸。目前公眾對於野生動物、水、大氣、電磁輻射以及氣候變化的關注度逐年增高,然而在環境保護領域,有沒有被遺忘的角落呢?2月28日,在人民政協報、人民政協網和和訊網聯合展開的調查中,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博士生導師陳英旭教授説,“有,那就是土壤。”


  近年來,由於人口急劇增長,工業迅猛發展,固體廢物不斷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傾倒,有害廢水不斷向土壤中滲透,大氣中的有害氣體及飄塵也不斷隨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導致了土壤污染。這些污染物的積存不僅妨礙土壤正常功能,降低作物産量和品質,還通過糧食、蔬菜、水果等間接地影響人體健康。由於土壤污染的加劇,中國民眾在未來可能會面臨著由此引發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問題,這種情況如不得到足夠的重視,任其發展下去,未來中國無論在經濟發展還是在公眾健康領域可能要為此付出本不應付出的代價。

  土壤污染問題如此重要,然而卻成為了環保運動中被遺忘的角落,這正是陳英旭委員憂心忡忡的一個原因,“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然而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卻沒有相應的法律。”

  “目前環境保護上的差距是我國和發達國家最大的差距,不能收入增加了,生活品質卻下降了。”陳英旭委員認為,土壤保護法的制定勢在必行,一旦制定出來,而且必須交由環保部門進行嚴格的監管。

  目前環境治理成效已經逐漸納入了地方政府領導業績考核的範疇之中,然而在這其中卻響起了一些不和諧之音。陳英旭委員對於目前各地在污水處理廠建設過程中片面貪大,不顧當地實際污水處理需求,紛紛以上大項目為榮的做法深感憂慮。

  污水廠過大,意味著污水管線過長,同時在排放口附近的污染帶也會很長。河前者加大了污水廠的運作成本,導致污水廠運作不理想,開工率不高;後者意味著河流自身凈化所需要的時間加長。陳英旭委員認為,在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上,應該以企業效益和污染治理效果科學地佈局,對污水廠的合理規模也應進行科學的論證,“應該更加重視污染治理的實際效果,而不應以污水廠的規模考核地方領導的政績。”

 

 
編輯: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