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兩會傳出很多關於農民工的好消息: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將“加快建設適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重點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工作”;而第十一屆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決定草案更是首次提出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這標誌著我國將首次在農民工隊伍中産生全國人大代表。
從十屆人大、政協十屆第一次會議以來,農民工的權益問題就牽動了多位代表委員的心。
“絕對不應該用戶口卡住外來常住人口的脖子,影響他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全國人大代表、原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余慶對此深有感觸。2003年3月10日,他聯名其他代表向十屆人大一次會議提交了《關於建議儘快修改〈選舉法〉,確保外來勞務工人員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議案》。張余慶代表生活在擁有300多萬“非戶籍常住人口”的深圳。但這一議案不僅得到了來自深圳市的所有7名全國人大代表的附議,還得到了眾多廣東代表的贊同。當時,廣東外來流動人員已經突破1000萬人,相當於廣東總人口的1/6。
外來務工人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得不到實質保障與制度有關。我國實行選民登記制度,選舉機構對依法享有選舉權利的公民進行登記註冊,以取得選舉投票資格。1986年選舉法進行修改時,簡化了選民登記手續,採取一次登記長期有效的做法。我國公民在年滿18周歲後的第一次選舉活動中進行選民登記,以後只要沒有發生選區變動或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無需重新進行選民登記。但絕大多數流動人口恰恰都是在年滿18歲以後開始遷徙,離開自己的選區,或者外出經商,或者外出打工。
實際上,幾年來,不斷有農民工當選為地方人大代表:來自河南駐馬店的農民工當選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區人大代表;重慶市忠縣農民工向世洪當選為湖北荊州市沙市區四屆人大代表……而不久以後,農民工將成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新成員。
在2003年,來自山東泰安的王元成代表更為關心的農民與生存有關的最基本的合法權益。
王元成從第一次參加兩會起就吸引了眾多媒體的關注,但王元成對此心知肚明:“媒體不是關注我,而是關注農民工。”
第一次到北京參加兩會,他就遭遇到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有關他的報道見報後,一位進城務工青年打來電話向他求救:他的工友錢亮探親後返家,因為包裏攜帶了一把水果刀而被收容了。在“解救”錢亮的過程中,王元成了解到更多有關農民工在城市裏遭遇的不平等待遇:無端被警察盤查,辛苦勞作一年拿不到工錢……。於是,王元成代表聯合其他代表提交了一份議案,建議立法保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此後每年兩會,王元成代表都會提出諸如公平就業法、公平教育法等與農民工有關的議案和建議。讓他欣喜的是,每一年都能切實感受到農民工的境況在發生變化:收容制度被廢除,總理親自為農民工討薪,2005年國務院發出進一步完善農民工進城務工的就業環境的文件,2006年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出臺,涉及農民工工資、就業、技能培訓、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務、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權益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