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大部制”改革方案昨日揭曉,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審議定奪。
根據改革方案,國務院將新組建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此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將有望減少,國家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並設立高層級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等。
組建工業和資訊化部,建立大工業體制,統籌和加強國家資訊化發展戰略,實現工業與資訊化的融合。組建交通運輸部,統籌各類交通建設管理,其重要性已在去冬的南方雪災中得到驗證。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打破人力資源的“官民壁壘”,整合“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實現人才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顧名思義,顯示了管理層調控樓市、保證“居者有其屋”以及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公共服務思維。組建環境保護部、將國家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劃歸衛生部管理,更是對嚴峻現實的積極應對。
無疑,“大部制”方案的改革佈局,意在契合國計民生的主題。
與此前的社會期待相比,最終揭曉的“大部制”改革方案既有重合,也有相差之處。事實上,各方的目標基本一致,只是在形勢分析和改革步伐等方面,認識與判斷有所不同。對此,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在做機構改革説明時,坦陳“不畢其功於一役”,並指出“大部制”改革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在一些重要領域邁出較大步伐;二是循序漸進,適當過渡;三是在集中改革後根據情況的變化再適時調整。這三種情況的不同安排,構成“三步走”的路線圖,也為“大部制”改革繼續向前邁進,埋下伏筆。
此次方案中新組建的5個部,當然屬於第一種情況。而“能源部”、鐵道部未能納入“大交通運輸部”以及“大文化”、“大農業”、“大金融”等改革設想,則應屬於第二種“過渡”情況。
在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國家能源局的基礎上,未來組建國家能源部,形成一個統一、協調、權威的能源管理機構,同時對電力、燃氣管網等自然壟斷領域的公平開放、普遍服務、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實行專業性監管,可能是大勢所趨。同時,正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所言,未來鐵道部在實現政企分開後,也有望併入交通運輸部。而“大文化”、“大農業”、“大金融”等改革設想,也應適時而動。隨著“大部制”的深入和磨合,對其再做必要的適應性調整,則是改革第三步。
在整個“大部制”改革的過程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自身改革,無疑具有“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和典型示範意義。從發改委的工作佈局來看,它的職能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幾乎所有方面都與其他部門重疊或衝突。根據有關規定,發改委的職責和許可權是“宏觀管理”,從“拉麵限價”等一系列事件,在某種程度上人們看到的卻是“無所不及”。因此,通過“多動手術”,進一步轉變國家發改委的職能,使其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不再糾纏于項目審批權、資金調配權,這不僅是其設立的本義、成功運作的關鍵,更是確保其他“大部”步入正軌的重要保障。
當然,“大部制”改革也要警惕潛在的風險。在推進這項改革的過程中,監管甚至局部失范的矛盾在某個時期可能有所凸顯,對此,有人往往習慣於呼籲強化專管。此時,人們應當高度警惕“歸口管理的反彈”。反思某些部門被反覆裁並、恢復再裁並的經歷,就不難發現:困擾我們已久、作為當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象的“部門林立”,當初就在那樣一種“歸口管理”的思維之下,被“強化專管”的聲音呼籲出生、一步步塑造成形、進而不斷做強做大的:由於事事都寄希望於政府強力監管,所以就要有專門機構;設置機構之後卻發現還不夠有力,於是順理成章地拓展職能,最後導致行政權力對內板結、對外蔓延,不僅未能妥善地解決最初的公共管理問題,自身的運作卻成了一個“老大難”問題。這作為堅持“大部制”改革方向的一個教訓,應當值得牢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