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強代表提出四項措施,加快沿海勞動密集型産業向西部轉移
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叢峰、崔靜)如何解決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流失而造成的土地撂荒問題?如何解決因父母外出務工而造成的“留守兒童”問題?如何解決大量農村“空巢”老人的生活困難問題?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達州市市長羅強建議採取四項措施加快東部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産業向西部地區轉移。
一是實施國家引導戰略。成立國家級勞動密集型産業轉移協調領導機構,統籌産業佈局,落實鼓勵性政策,擬定勞動密集型産業向西部地區,特別是向人口大省轉移的時間表,支援資本和人才向西部地區轉移,使更多西部地區勞動力回流參與家鄉建設,促進東西部協調發展,保持我國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的國際比較優勢。
二是頒布行業和地域準入標準。把勞動密集型産業劃分為相對高附加值、一般附加值、低附加值三類,分別給予不同的政策措施區別對待。對東部地區實施發展相對高附加值、限制發展一般附加值、不發展低附加值勞動密集型産業的政策; 對西部地區鼓勵發展各類勞動密集型産業。
三是加大西部地區扶持力度。針對西部地區未利用土地佔全國80%、丘陵山地比重大、開發相對滯後的現狀,實施相對寬鬆的土地政策,保障項目用地需求,降低開發成本。放寬證券市場準入條件,適當降低融資門檻,解決西部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融資難問題。設立西部地區“扶持發展基金”,支援中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實施稅收減免政策及其他優惠政策,建立“就業促進補貼”制度,支援勞動密集型企業發展。建立“研發補貼”制度,支援勞動密集型企業研發關鍵技術。加大交通、通信、能源、城鎮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東部省市對口支援西部地區,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四是增加東部地區用工成本。建立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的農民工最低工資增長機制,完善勞動保障政策,落實勞動用工保險保障政策,提高勞動報酬在分配中的比重,讓東部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分攤相應的社會管理成本,促使東部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轉移和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