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5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國民黨臺北市長參選人郝龍斌競選總部24日連召兩場記者會,表示他們將限期一天,讓謝長廷就抨擊郝龍斌家的水電費電話費是公家出錢一事道歉,否則郝龍斌競選總部將付諸法律,“提出訴訟”。
據報道,臺北市長選戰近來演變成水電費大戰,為因應民進黨臺北市長參選人謝長廷的指控,郝龍斌陣營23日晚間發佈新聞稿,強調郝龍斌雖然和其父親郝柏村一起住在福林路317號,但是水電費一直是由他自己支付。但謝長廷仍然質疑,指郝龍斌是住在福林路315號,而不是317號;如今郝龍斌拿福林路317號的水電費收據,分明就是移花接木,意圖魚目混珠。
對此,郝龍斌昨日上午召開記者會,他説,謝長廷當初是要他公佈住家的水電費收據,他公佈了又説不算數,謝長廷還要他公佈福林路315號的單據,沒完沒了,何況315號又不是他在住。
郝龍斌還説明電話費部分,他當初自島外返臺後確實與父親一起住,對外也留父親的電話,後來搬到隔壁,為方便他人聯絡,才一度拉了電話分機並同時申請新增電話,讓外人逐漸習慣新電話後,再退掉舊的電話。
但謝長廷對郝龍斌的説法仍不表認同,昨日中午呼籲郝龍斌要誠實説真話。當天下午,郝龍斌再次召開記者會表示,他的參選讓他的父親、前“行政院長”郝柏村遭對手詛咒、攻擊及羞辱,讓他很難過;對謝長廷陣營不斷對他及家人的惡意抹黑,他將不再沉默及容忍,他要求謝長廷在一天內為不實發言向他道歉,否則,將提起告訴。
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律師蘇盈貴指出,這場臺北市長選舉本來可以很漂亮及優質,但身為前“行政院長”的謝長廷不談政策辯論,只會以烏賊戰術來傷害對手及其家人;因此,郝龍斌競選總部已決定,謝長廷每作一次不實發言,就提告一次。
蘇盈貴並解釋説,謝長廷的言論已涉及“刑法”的譭謗罪嫌及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罪嫌,這是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罪;在“刑法”今年修正廢除連續犯刑責並計的規定後,若每次提告都判刑確定,謝長廷可能光是違反“選罷法”的刑責就可能被關到死,希望謝長廷要“好自為之”。(趙靜)
專題:2006台北、高雄市長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