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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樹備:汪辜會談翻開了兩岸交流與合作的新篇章(2003-5-8)

  時間:2008-06-06 14:51    來源:國臺辦     
 
 

 

——對十年前汪辜會談的若干回憶
唐樹備

    舉世矚目的汪辜會談,至今已經整整十年了。十年來,在兩岸關係經歷了諸多風雨坎坷、臺灣政治形勢發生一系列重要變化後,汪辜會談所蘊含的成功經驗及其豐富內涵,不僅未隨時間而消褪,反而歷久彌新,更顯珍貴。作為當時會談的直接參與者,今天回顧和紀念這一歷史性事件,我更加感到意義重大。

    雙方就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達成共識,是當年汪辜會談之所以能夠成功舉行並取得相關成果的基礎與前提。兩岸接觸商談伊始,根據商談所處理兩岸交往中具體事務的性質,並充分考慮到雙方對一個中國的立場和政策,我作為海協負責人公開表明:授權兩岸事務性商談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只要雙方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涵義。至於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的方式,雙方可以協商。

    正是在祖國大陸方面既堅持原則、又務實靈活的態度面前,在廣大臺灣同胞要求兩會儘速達成協定、改善兩岸關係的壓力下,臺灣當局于1992年8月1日公佈了臺灣“國家統一委員會”關於一個中國涵義的“結論”,明確聲稱:“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的涵義有所不同”。鋻於臺灣當局已做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的承諾,海協負責人于同年8月27日通過新華通訊社發表談話指出,臺灣有關方面確認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它表明,在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當然,我會不同意臺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解。”接著,經過同年9月兩會秘書長在廈門的接觸和同年10月兩會人員在香港的會談,後又經兩會的電話聯繫和正式函件的交換,最終形成了兩會關於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的共識。由此可見,儘管兩會協議用口頭方式來表達上述共識,但這個共識是有公開的書面文件為依據的。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及其他臺灣方面當事人也都明確承認共識之存在。臺灣當局領導人現在想加以否認,是不可能得逞的。近年來經常被簡稱為“九二共識”的上述共識,它一方面維繫了雙方最基本和起碼的國家認同,另一方面又擱置了雙方對一個中國涵義的重大政治分歧,求大同,存大異,體現了兩岸中國人高度的政治智慧。

    “九二共識”是汪辜會談的起點與前提。1993年4月汪辜會談的初衷與目的,仍在於通過對話談判改善與發展兩岸關係,尤其是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造福于兩岸人民,服務於民族復興。汪辜會談舉行的上世紀90年代初,和平與發展己蔚為大潮,經濟全球化與區域整合成為趨勢;臺灣面對國際上的強烈競爭,需要利用大陸的土地、原材料、勞動力和科技人才、科技基礎研究、市場和潛在市場的資源,擴大銷路,增強競爭優勢,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大陸改革開放,歡迎臺灣的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兩岸經濟上互補互利的客觀基礎已經存在。考慮到雙方間一些重大政治問題一時難以解決,大陸方面遂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干擾和影響經貿往來,著力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1991年6月7日,中共中央臺辦負責人受權提出三點建議,包括“由海峽兩岸有關部門和受權的團體或人士,儘快商談實現直接三通和兩岸交流問題”。1992年8月4日,汪道涵會長函邀辜振甫董事長會晤,“就當前經濟發展及雙方會務諸問題交換意見,洽商方案,共利兩岸”。十多天后,同年8月22日,辜振甫先生迅速回函,表示接受邀請並提議在新加坡會談。隨後,唐樹備、邱進益兩會負責人在預備性磋商中,正式協議把汪辜會談定位在“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與功能性”。

    從會談的結果看,汪辜會談簽署的《汪辜會談共同協議》的五項結論中,除第五項規定協議生效日期外,第二項專論經濟交流,載明“雙方均認為應加強兩岸經濟交流,互補互利”;其餘三項也都涉及到兩岸經濟和科技交流和合作的內容。在兩會負責人的預備性磋商共識中,廣泛涉及到臺商投資正當權益的保障、促進臺商來大陸投資、大陸經貿人士訪台、共同開發能源、資源、勞務合作、智慧財産權保護等問題;並對兩岸授權的民間團體共同籌設民間性兩岸經濟會議制度,達成共識。上述內容多數列入《汪辜會談共同協議》規定的有待兩會商談的議題(“勞務合作”和“兩岸經濟會議制度”兩項,由於臺灣當局的反對,未能列入)。由此可見,汪辜會談翻開了兩岸經濟交流和合作的新篇章,是兩岸1949年以後簽署的具有歷史意義的協議。這裡要特別指出的,《共同協議》所明確的“加強兩岸經濟交流,互補互利”的原則,體現了兩岸應通過經濟交流與合作來達到“互補互利”的目的,也就是要有利於兩岸經濟的共同繁榮、造福整個中華民族,反映了兩岸同胞相互扶持、並肩前進的兄弟情誼。江澤民主席高度評價汪辜會談的各項成果,指出:“它標誌著海峽兩岸關係發展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我們希望這次會談的成果得到鞏固和發展。海峽兩岸進一步加強經濟、科技交流與合作,擴大各項交往交流,共同為繁榮兩岸經濟、發展兩岸關係、振興中華、和平統一祖國而努力。”

    汪辜會談以後,大陸方面全面落實會談達成的各項協議,在安排協議規定的幾項事務性議題商談的同時,努力推動舉行有關兩岸經貿、科技交流等議題的商談。但是,臺灣當局一方面拖延安排經濟議題的商談,另一方面又堅持在事務性商談中列入體現臺灣當局所謂“兩岸分裂分治”的政治訴求的條文,使兩會商談一步一步陷入僵局。以後,李登輝到美國從事分裂活動、拋出“兩國論”,嚴重惡化了兩岸關係氣氛,破壞了兩岸商談的基礎,使雙方推動兩岸經濟互補互利、共同繁榮的努力功虧一簧。

    十年來,儘管臺灣當局不斷阻撓,兩岸間有效的經濟合作機制未能建立,但由於祖國大陸的改革開放和認真貫徹保護臺商正當權益的政策和法律,由於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兩岸民間的經濟交流持續向前發展,兩岸經濟往來取得重大進展,達到空前的規模和水準。截止200年底,兩岸間接貿易額累計2679億美元,臺商來大陸投資企業5.57萬家,協議臺資金額614億美元,實際到資331億美元。臺資在引進某些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擴大就業、活躍當地經濟、增加出口等方面,對祖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而通過臺商投資的帶動,臺灣大幅度增加了對大陸的出口,大陸已成為臺灣商品的最大出口地和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許多在大陸投資的臺資企業,由於利用了大陸的優勢,其産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大大提高。

    汪道涵會長在汪辜會談時,在論述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問題時,曾明確地把兩岸直接“三通”列為經濟議題,主張兩會“應當擺上議事日程”。當時,海基會方面卻以“三通”是政治性議題而拒絕討論。但十年來,兩岸通郵、通商已取得不同程度的進展;儘快實現兩岸海上和空中的直接通航,已成為臺灣同胞的普遍願望和強烈要求。

    由此可見,儘管臺灣當局極力阻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與直接“三通”,但經過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汪辜會談所揭示的加強經濟交流和合作、互補互利的精神,和汪會長關於直接“三通”的呼籲,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得到了發展。目前的情況是,大陸經濟十多年來不斷取得舉世矚目的進步,而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臺灣經濟陷入了低谷。如果臺灣當局當時能認真落實汪辜會談各項經濟協議,並通過兩岸受權的民間經濟會議制度,加強兩岸經濟發展的協調和規劃,臺灣必能更多地利用大陸的優勢,加速臺灣經濟的轉型。回想當初臺灣方面曾表示要以大陸為臺灣經濟發展的腹地等諸種構想,但受制于李登輝等人反對兩岸經濟合作和一系列破壞兩岸關係的倒行逆施,這些構想的推行當然受阻。一念之間,有若霄壤。對此,相信臺灣的有識之士是心知肚明、感慨係之的。

    胡錦濤總書記在出席十屆全國人大臺灣省代表團審議時指出,“2300台灣同胞是我們的手足兄弟,是發展兩岸經濟文化交流,擴大人員往來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臺灣分裂勢力的重要力量”,凡是有利於臺灣人民的利益、凡是有利於祖國統一、凡是有利於民族復興的事,我們都將積極推動。錢其琛同志在去年1月舉行的紀念江澤民主席八項主張發表七週年的座談會上,也曾深情地指出:對遭受自然災害和經濟衰退雙重侵襲的臺灣同胞,大陸人民感同身受;面對共同的機遇與挑戰,兩岸人民自應甘苦共嘗,相互扶持。他還進一步提出願意就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問題,廣泛聽取臺灣各界人士的意見與建議。這充分顯示出我們對臺灣人民的關心與善意,以及對提高兩岸經濟合作水準、促進共同發展的誠意。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未來二十年祖國大陸的經濟建設將向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前進,到2020年國民生産總值將比2000年翻兩番。這為兩岸經濟合作和各方面的交往提供了新的機遇,為臺灣經濟發展提供了廣闊腹地。

    當前,推動與發展兩岸經濟關係,首重“三通”。這些年來,祖國大陸方面本著為民謀利的精神,已經在促進“三通”方面,採取了許多靈活做法,提出了一系列務實可行的建議。如進一步闡明,“三通”是經濟問題,“三通”商談不是政治談判,可以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為早日通起來,協商方式也可以儘量靈活,解決辦法應當簡單易行;在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就“三通”的技術性、業務性問題達成共識後,由雙方各自取得確認,就可以通起來。我們注意到,臺灣當局領導人也曾表示願意委託民間協商兩岸直航,但至今仍看不到實際的步驟與措施。我們希望臺灣當局能及早順應潮流,體識民意,儘快撤除障礙,真正推動“三通”,使這一有利人民、惠及兩岸的好事早日實現。

(《臺灣工作通訊》)
 

 
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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